一份合作协议,一笔百万保证金,一个从未实际经营的公司。当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当事人张先生被指控合同诈骗,一审获刑八年半。这个案子,让我想起很多类似的情形——当事人往往因为一个身份,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很多朋友有个误区,觉得公司出了事,法定代表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张先生的案子就很典型。他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公司收了外省某公司一笔不小的保证金,但项目没做成。从表面看,他难辞其咎。但问题在于,这家公司自成立起就没经营过,张先生更像一个“挂名”的法人。
真正的决策者和实际控制人,是背后的李总。张先生所做的,无论是签协议还是转款,基本都是听从李总的安排。我们查遍了所有资金流水,最终流向张先生个人账户的,只有几万元,而且他解释这是垫付的差旅费报销。这就引出了一个核心问题:认定合同诈骗罪,必须证明当事人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如果一个人只是执行指令,并未实际获利,甚至不清楚资金的具体非法用途,那么把他作为主犯来指控,证据基础是薄弱的。一审的判决,恰恰忽略了这一点。
这个案子对我们触动最大的,是证据保全的重要性。对张先生最不利的,是初期的一些言词证据,比如他第一次笔录的供述,是在受到误导的情况下做出的。而能还原真相的关键,是他手机里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面清晰地记录了他与李总及其他相关人的沟通全过程。
蹊跷的是,侦查机关扣押了手机,却没有依法进行电子数据勘验。在我们多次要求下,手机被退了回来。我们立刻意识到,这是生死攸关的证据。我们马上做了三件事:第一时间通过公证处对聊天记录进行保全公证;对手机数据进行完整克隆备份;将原始手机封存。后来在庭审中,当控方质疑我们提交的聊天记录时,我们准备的公证书和封存设备就成了最有力的回应。刑辩律师的战场,从来不止在法庭上。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每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让关键证据永远消失。
案件发回重审后,我们采取了更为积极的辩护策略。这包括申请公诉人回避,质疑被害人资格等。在一些人看来,这像是在“闹庭”。但我想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石。当发现公诉人可能涉及其他案件的不当行为,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时,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合法的权利,也是律师的职责所在。
程序辩护不是目的,但当它成为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案件走向公正的唯一途径时,我们必须坚持。最终,检察院撤回了起诉,并对张先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从一审八年半到无罪,他已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两年多。这个结果,是对坚持的回报。
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事实往往盘根错节。当事人有时只是链条中的一环,却被当成了全部责任的承担者。律师要做的,就是拨开迷雾,找到那个真正属于他的位置。这个过程需要专业,更需要当事人和家属的信任与坚持。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惑,感到有口难辩,最重要的是先别慌,把所有的材料、所有的沟通记录都整理好,让专业的律师帮你看看,问题的关键究竟卡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