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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开设赌场罪,什么情况下还能争取缓刑

2026-04-21

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们时,都抱着一个共同的期待:家里人只是底层代理,也是初犯,也愿意自首退赃,是不是就一定能缓刑?说实话,这种想法很常见,但在实践中,情况往往比想象的要复杂。

缓刑的真正门槛,不只是“情节较轻”

我们团队办过不少开设赌场的案子。法律上,争取缓刑有几个硬性条件,比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初犯、自首、从犯,这些情节在辩护时当然要重点强调,它们确实能让当事人的起点刑期降下来。但“情节较轻”这个标准,在实践中常常与两个具体数字挂钩:一个是当事人自己的获利金额,另一个是整个案件涉及的人数与总规模。

我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当事人作为底层代理,个人获利达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金额,比如上百万。同时,这个平台或团伙涉及的下级代理或赌客有几十人,规模不小。那么,即便他个人被认定为从犯,法官在衡量“情节较轻”时,也会把他放到整个案件的大背景里去看。他的行为对犯罪规模的扩大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这就很难被评价为“情节较轻”了。我们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就是类似情况,虽然律师全力辩护,但最终因为其在整体犯罪中的客观作用和获利,没能争取到缓刑。

为什么有的案子“看起来能缓”,却最终很难?

这就引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量刑平衡。这是很多家属和当事人自己容易忽略,但法官在判决时必须慎重考量的关键点。

想象一个场景:一个开设赌场的团伙案,三十多个底层代理,获利情况、参与程度都差不多。他们被分在同一批次起诉、开庭。如果律师只为其中一个人辩护,成功帮他争取到了缓刑,那法官会面临一个难题:后面那些情节几乎一样的二三十个人怎么办?

如果都给缓刑,是否与案件的总体社会危害性相匹配?如果只给这一个,对其他被告人是否公平?这种“同案同判”的压力,在涉及人数较多的团伙犯罪中尤其明显。法官必须考虑判决的社会效果和对类似行为的警示作用。所以,有时候不是当事人的情节不够轻,而是当一群情节相似的人站在一起时,为了整体的量刑平衡,法官可能倾向于选择一个更稳妥、更一致的刑罚尺度。这往往是当事人觉得“委屈”和“不理解”的地方。

面对现实,还有哪些路可以走?

讲这些不是为了让人灰心,而是希望把真实的规则摊开来讲明白。知道了难点在哪,我们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行动。

首先,退赃退赔的诚意和力度至关重要。这几乎是所有可能争取缓刑的案子里,最核心的筹码之一。如果是个人单独涉案,尽力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是向法庭证明悔罪态度、降低再犯风险最直接的方式。在团伙案件中,如果条件允许,律师有时会尝试推动同案被告人之间形成一种“共识”,比如在退赃退赔上表现出集体诚意,这有时能为整体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环境创造可能性。多年前,我在外省某市接触过一个类似的赌球案件,除了主犯,大部分涉案人员最终能适用缓刑,与他们较为彻底的退赃退赔有直接关系。

其次,律师的作用在这个时候,不仅仅是研究个案细节。有经验的刑辩律师,会主动去了解同案其他人的情况,预判公诉机关和法院可能关注的量刑平衡点在哪里。我们的辩护策略,既要立足当事人自身的情节,也要有全局视野,知道在当前的案件格局下,最有希望争取到的结果是什么,以及为了这个结果,当前最应该做什么。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不了解整体局面和潜在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那些可以努力的关键节点。对于开设赌场这类案件,从被拘留开始,每一个阶段的选择——如何做笔录、如何认定自身作用、如何准备退赃——都可能影响最后的结果。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情况,感到迷茫,不妨先把基本的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在当前这个阶段,最紧要的事情是什么,有没有那些可能被忽略的辩点。把情况理清楚,我们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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