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手表,值三千还是三十万?一幅字画,是名家真迹还是普通仿品?在职务犯罪案件里,这类涉及珠宝、玉石、字画、名贵手表等特定物品的价格认定,常常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环节。
最近,最高检和最高法发布了新的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做了更明确的规定。我注意到,新规修改了2016年的旧解释,特别强调了对于真伪不明财物的鉴定程序。这对于很多正在经历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是一个需要密切关注的重要变化。
过去在一些案件中,我见过这样的操作:对于金条、字画这类物品,如果缺乏专业的评估报告,办案机关有时会仅依据当事人的口供或购买发票来直接认定价值。一块对方声称价值数十万的手表,可能就直接按这个数额计入了犯罪金额。
但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第十二条,这种做法被明确规范了。新规要求,对于珠宝、玉石、字画、手表、贵金属等物品,如果真伪存在疑问,办案机关必须先行委托进行真伪鉴定。在确认真品的基础上,还必须进行价格认证。也就是说,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成了两个不可或缺的法定程序。程序缺了,那金额认定的基础就不牢靠。
这绝不仅仅是多了一道手续。很多家属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类物品的价值认定存在着巨大的弹性空间。我见过不少案子,当事人收受的一幅画,行贿人说是某位名家的作品,价值不菲。但案发后,画作本身可能已经遗失或损坏,根本无法鉴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按照行贿人单方的说辞来认定,对当事人是极为不公的。字画、玉石、古董这类东西,真品和赝品、精品和普品,价格可能是天壤之别。新规正是堵住了这个漏洞,将定罪量刑的核心依据——犯罪数额,建立在更客观、更专业的证据基础之上。它要求用科学的鉴定结论来代替主观的口头陈述,这是司法严谨性的体现。
了解了新规的要求,那么对于涉案家属来说,现在的重点就非常明确了:审视案件中的证据链条是否完整。
如果你的案件中涉及了前述的贵重特定物品,而办案过程里从未对这些物品进行过真伪鉴定和价格认证,那么这份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就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力的程序性质辩点。家属或辩护律师完全可以依据此规定,向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相关财物启动或重新启动鉴定、认证程序。
尤其是对于已经灭失、无法进行实物鉴定的物品,更要高度重视。因为一旦物品不存在,其价值就完全依赖于言辞证据,而这正是新规意图规范的情况。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每一步程序都有其时间节点。鉴定申请这类程序性事项,提出得越早,留给办案机关依法补正的时间就越充分,对厘清案件事实也越有利。
刑事案件里,最让人担心的往往不是案情本身复杂,而是在不了解最新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那些本可以争取的程序权利。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处境,对于案件中贵重物品的价值认定心存疑虑,不妨先把基本情况梳理一下。我可以帮你看看,根据当前的规定,从哪个角度切入提出专业意见更为合适。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