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想不到,如今一些走私犯罪的现场,看起来会如此“琐碎”。海关人员从一个看似普通的背包里,倒出的不是整块的名表,而是一堆散落的零件——表盘、指针、表带扣,分装在几个小袋子里。背着它的,可能是个一脸茫然的学生。这只是庞大走私网络里,最末端的一个环节。
现在的走私手法,越来越“蚂蚁搬家”。像豪车、名表这类高价值奢侈品,被拆成难以一眼识别的零件,化整为零。然后,走私组织会招募一批人,通常是利用留学生、频繁出入境人员对收入的需求和对法律的无知,让他们以随身行李的方式,一批批、一点点地带进来。在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货源和路线,有人专职招募,有人对接销售。而这些负责运输的人,往往只被告知“带点东西”,拿到一笔报酬就走,对自己行为的性质、背后庞大的网络以及货物真实价值,可能一无所知。
在法律面前,这种认知上的“无知”,很难成为免责的理由。从构成要件上看,我国刑法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打击的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自己是在逃避海关检查,客观上实施了携带物品进境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
很多所谓的“水客”会感到委屈:我只是帮忙带个东西,赚点跑腿费,东西又不是我的,怎么就成了犯罪?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受雇运输”的行为,依然被认定为走私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即使你不清楚货物的具体种类和最终价值,但只要知道自己在以不向海关申报的方式带东西入境,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走私的故意。一旦累计的偷逃税额达到起刑点,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额巨大,刑期可能在三年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的,刑期会在十年以上。许多跑了几趟的“水客”,直到案发累计计算,才发现自己已经触及了相当高的数额,面临实刑的风险。
这让我想起经手的一些案子,当事人在最初往往都抱着“就带一次”、“东西不多没事”的侥幸心理。但走私犯罪的追诉,恰恰是看累计数额。一笔看似不大的“带工费”,背后对应的偷逃税额可能远超想象,而几次累计下来,量刑的档次就完全不同了。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为了眼前一点利益,踏错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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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