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资深同行在内部分享会上,把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案件分成两类。这个分类很准,我听完就想到,很多当事人吃亏,就是没搞清楚自己到底在做哪一类事。
很多人觉得,虚拟货币不就是一种投资品吗,或者是一种新潮的支付方式。我听过不止一个当事人说,叶律师,我就是用它在平台上买卖点东西,或者给员工发发工资,这能有什么事?
问题就出在这个“用一用”上。从法律角度看,虚拟货币在我国没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金融活动是被明令禁止的。一旦你把虚拟货币当成“钱”来用,特别是用于一些规模化的结算、支付,事情的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用虚拟货币给境外的员工发工资,这可能涉及非法换汇;用它来结算赌资,就关联到开设赌场;用它来转移来路不明的资金,就可能沾上洗钱的嫌疑。很多当事人直到被带走调查,都没意识到,自己日常操作的这些“结算”、“支付”,在法律上已经被归入了另一套评价体系。
那位同行的分类,直指核心。虚拟货币在案件里扮演的角色,直接决定了你面对的是什么罪名,而这又直接关系到结果的可能范围。
第一类,是把虚拟货币当作“犯罪对象”。说白了,目的就是要把别人手里的币弄到自己手里。常见的手段包括黑客攻击盗币、伪造交易平台骗人充值、或者以投资矿机、区块链项目为名进行诈骗。这类行为,侵害的是他人对虚拟财产的控制和所有权,常见的罪名指向盗窃、诈骗或者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辩护的重点,往往在于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犯罪手段的定性,以及具体的犯罪数额。
第二类,则是把虚拟货币当作“犯罪工具”。这时候,虚拟货币本身不是目标,它只是一个更隐蔽、更“好用”的结算通道。当事人可能是在从事非法集资、组织跨境赌博、进行毒品交易,或者帮人洗钱。虚拟货币在这里,替代了传统的银行转账或现金,试图规避监管。这类案件,虚拟货币只是工具,核心还是你底层做的那些事是否构成犯罪。罪名往往就是非法经营、赌博、洗钱这些。辩护的战场,主要在对底层行为法律性质的辨析,以及虚拟货币流转证据与犯罪事实的关联性上。
分清楚这两点太重要了。前者,你的“事”集中在虚拟货币领域本身;后者,虚拟货币只是你做的另一件“大事”的辅助。方向不同,辩护的策略和争取的空间可能完全不一样。
说到底,虚拟货币领域的刑事风险,很多都源于对规则模糊地带的误判。当你开始用它进行频繁、大额、涉及特定行业的结算时,风险就已经在累积了。不是每个行为都会构成犯罪,但每个行为都需要放在法律框架下审视。
如果你或家人正因为涉及虚拟货币的事情被调查,或者你隐隐觉得自己的某些操作可能“越界”了,第一步不是自己胡思乱想,也不是急着找各种关系打听。最重要的是,尽快把整个事情的脉络、你参与的具体环节、资金和虚拟货币的流向整理清楚。刑事案件的程序推进有它自己的时间表,一些关键节点,比如是否构成犯罪、可能涉嫌哪个罪名,往往在侦查初期就会形成倾向。早一点从专业角度理清思路,才能知道下一步该往哪个方向努力。
很多人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完全不知道该准备什么,这很正常。你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目前的核心问题可能在哪里,以及最紧迫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