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拘,最慌的往往是家属。但比慌乱更可怕的,是病急乱投医,花了很多钱,却未必花在刀刃上。我执业这么多年,见过太多家属在侦查阶段就耗尽家财,到了后面检察院、法院的关键阶段,反而无力投入,这非常可惜。今天,我想聊聊两个最常见的花钱误区。
很多家属一听到人被带走,第一反应就是不惜代价“捞人”。于是,找各种关系、支付高昂的“活动费”、或者急着聘请报价最高的律师,成了最常见的操作。他们觉得,花了钱,心就安了。但真相是,这笔钱可能只是买了个“心理安慰”。
举个例子,像集资诈骗这类涉众型案件,办案机关有时会一次性对几十甚至上百人采取强制措施。从我们律师的角度看,这个名单里,最终被批准逮捕的,往往只是最前面的几名核心人员,也就是主犯。从三号、四号嫌疑人往后的员工或底层从犯,被长期羁押的概率本身就比较低。办案机关对他们采取拘留措施,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完成调查、固定证据。很多情况下,这类人员在37天拘留期限届满时,会因为情节较轻、作用较小而被取保候审。
如果家属没有搞清楚自己的家人在案件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只是因为焦虑就砸下重金去“运作”,最后人虽然出来了,却可能发现:这笔巨额花费,换来的只是一个大概率会发生的结果。人平安了当然是好事,但回头看看账户,心头难免不是滋味。
很多同行会向家属强调“黄金37天”,这本身没错,因为这是申请取保候审和提出不予批捕意见的关键时期。但很多家属误解了它的意思,认为这37天内“必须”请律师,否则就错过了唯一的机会。这种绝对化的理解,反而容易导致盲目决策。
“黄金37天”就像考场的最后检查时间,重要,但决定你能否及格的,是你之前答的卷子本身。一个案件能否在前期取保,核心在于案件性质和当事人本身的情节。如果案件本身显著轻微,或者当事人确系从犯、初犯,社会危害性不大,那么即使没有律师介入,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后,也可能依法直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我常说,律师在这个阶段的价值,不是“创造”取保的条件,而是通过专业的判断和沟通,去“发现”和“夯实”那些本就存在的有利情节,并确保它们被办案机关看到和采纳。反之,如果一个案件性质严重,当事人作用关键,那么即便请了律师,想要在37天内取保,难度也极大。
比如,像一些帮信罪的当事人,如果涉案情节不重,认罪悔罪态度好,又能积极退赃,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本身就比较大。这时候,家属需要的是一个能帮你厘清法律后果、指导你如何有效沟通和准备材料的专业建议,而不是一个价格虚高、承诺包办的“关系户”。
说到底,刑事案件中,钱要花在能产生实质法律效果的地方。律师的专业服务当然有价值,尤其是在审查证据、把握程序、制定辩护策略上。但它的价值,不等于在侦查初期就不计成本地投入。对于家属而言,第一步永远是先冷静下来,尽可能了解涉嫌的罪名、当事人在其中的具体角色,然后再判断,现阶段最需要、也最值得投入的是什么。
如果你现在正面临这样的选择,拿不准该怎么做,可以把情况和罪名告诉我,我先帮你分析一下,这个阶段最值得投入精力和资金去争取的到底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