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朋友咨询我,说他一个亲戚因为帮公司“走流水”避税被刑拘了,家属急得不行,觉得不就是帮人转个账嘛,怎么会这么严重?我告诉他,这类案子我接触过不少,核心问题往往就出在当事人对“走流水”这件事的性质产生了误判。
在法律上,这个罪名成立有一个关键前提,就是当事人得“明知”自己在处理的是犯罪所得。这个“明知”分两种。一种是直接知道,比如上家明说“这钱是骗来的,你帮我洗一下”;另一种是“推定明知”,就是根据客观情况,你“应当知道”这钱不干净。比如,明显不符合常理的巨额资金快进快出,或者给予高得离谱的“手续费”。
很多当事人之所以卷入,恰恰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处理的是“合法避税”的利润。这时候,律师的工作重点就是去卷宗里、在聊天记录里,寻找一切能证明当事人认知状态的证据。如果能证明他确实是被朋友或老板以“合理”理由蒙蔽,对上游的诈骗等罪行毫不知情,那么打掉“明知”这个要件,就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案件走向。这不是死磕,而是回归事实本身。
即便“明知”要件成立,当事人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又是另一回事。在我办过的案子里,很多年轻人只是提供了银行卡,按指令操作手机转账,自己只拿到几千块甚至几百块的“辛苦费”。从整个犯罪链条看,他们扮演的只是末端执行的角色。
在辩护中,我们会仔细阅卷,梳理资金流向、指令来源和获利情况,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从犯”的认定。一旦被认定为从犯,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这在争取缓刑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定情节。这不仅仅是“工具人”的简单说法,而是基于他在共同犯罪中实际地位和作用的法律辨析。
前面两点更多是从法律定性上争取空间,而积极的退赃退赔、争取谅解,则是在行动上创造从宽处罚的条件。对于这类财产性犯罪,是否退赔、退赔多少、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非常看重。
我常跟家属说,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退缴自己的违法所得,并尽可能赔偿上游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拿到一份谅解书,其效果可能远超你的想象。尤其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能结合前两点(打掉部分明知或争取从犯认定),再展现出充分的悔罪和补救态度,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的概率会大大增加。这不是“花钱买刑”,而是通过弥补社会关系来获得法律谅解的正当途径。
很多家属一开始会慌,不知道该怎么办。刑事案件程序推进有它的节奏,从拘留到逮捕,再到审查起诉,一些能影响结果的关键节点,往往在当事人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时就过去了。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感到困惑,我建议先别慌,冷静梳理一下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特别是资金往来和沟通记录。你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最紧要的事情是什么,以及有哪些可能的应对思路。
说到底,法律惩处的是恶意与危害。当一个人的过错更多源于无知和轻信时,专业的辩护就是为他厘清边界,在事实和法律框架内,争取一个罚当其责、也能面向未来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