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一位技术同事的家属联系到我,声音里透着紧张和不解。他的家人,一位本分的程序员,突然被外地公安机关传唤,理由是涉嫌“开设赌场”。家里人完全懵了:一个每天埋头写代码、做开发的人,怎么就和赌场扯上关系了?
这位同事的情况并非个例。随着互联网业态的复杂化,很多技术人员在不知情中,就可能被卷入一些有争议项目的漩涡。今天,我想结合我们团队办过的一个类似案件,聊聊技术开发工作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我们接触的这位当事人,姑且称他王工。他是一家公司的安卓开发工程师,日常工作就是按产品经理的需求,完成APP里某些功能模块的编码。他参与的项目,是一个线上盲盒抽取应用。在王工眼里,他的任务很清晰:把商品展示页面做好,把用户下单和售后管理的流程跑通。这就是他作为一个程序员的本职工作。
然而,这个盲盒APP的商业模式,在公安机关的审查下,被认为可能存在“开设赌场”的嫌疑。于是,作为开发团队一员的王工,也被一并纳入调查范围。从技术逻辑跳到刑法罪名,这中间的鸿沟,恰恰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技术本身通常是中立的,但技术的应用场景,决定了行为的性质。王工的工作,到底是在提供中立的技术服务,还是在参与一场犯罪活动?
接受委托后,我们团队第一时间梳理了王工的所有工作内容。结论很明确:他的行为,在法律上很难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这主要基于两点。
第一,是主观认知的缺失。要认定一个人构成犯罪,尤其是开设赌场这类故意犯罪,必须证明他“明知”自己在参与犯罪活动。王工作为基层程序员,他的工作指令来自上级,他的认知范畴仅限于代码和功能实现。那个盲盒APP的商业模式是否踩了法律红线,是否可能被界定为赌博,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程序员基于岗位职责所能做出的专业判断。他缺乏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故意。
第二,是客观行为的隔离。开设赌场罪的核心行为,在于组织、运营、推广赌博活动,以及管理赌资结算等。反观王工,他的工作仅涉及商品展示、订单管理这些基础的技术支持环节。他从未参与过任何抽奖规则的设计、市场运营策划,更没有接触过任何资金流。他的薪资就是一份固定的开发工资,与平台的流水、利润毫无关联。这种工作性质,与犯罪活动的“核心环节”是彻底隔离的。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为他制定了彻底的无罪辩护策略,并在侦查阶段就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翔实的法律意见。这份意见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收集到的一组关键证据。
我们梳理并提交了王工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日常工作沟通记录,证明他工作的技术性和从属性。我们调取了他数年来的工资流水,显示其收入仅为稳定的薪酬,没有任何业务提成或分红,这从经济动机上切断了与“非法经营获利”的关联。此外,我们还检索并提交了针对技术人员在类似涉赌案件中未被追究刑责的生效判决,作为类案参考。
这一系列证据组合在一起,清晰地勾勒出一个画像:一位仅提供纯粹技术劳动、对项目整体法律性质不知情、也未从涉嫌违法活动中获取额外利益的普通雇员。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为追究王工的刑事责任依据不足,对他作出了终止侦查的决定,案件在进入检察院之前就画上了句号。
这个案子让我感触很深。它再次提醒我们,在互联网时代,技术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需要提升,但法律的评判也始终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也因参与某个项目开发而陷入类似的法律困扰,首要之事就是冷静下来,梳理清楚自己在项目中的具体角色、工作内容和知情范围。很多误解,源于信息不对称和沟通不充分。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身份定性往往在最初就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在还不确定事态有多严重时,不妨先把基本情况和手中的材料整理一下。我可以帮你看看,从法律视角审视,当前最需要厘清和固化的证据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