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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职务犯罪二审改判的实战经验

2026-04-08

一份二审判决书,把一审认定的两个罪名改成了四个。乍一听,这似乎是辩护的失败。但最终,合并执行的刑期却实实在在地减少了三年。这个看似矛盾的结果,恰恰是二审辩护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策略点。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一审时请的是一位当地很有名望的教授律师。家属当时觉得,律师名气大,甚至和法官有师生之谊,胜算应该很大。结果一审判决下来,贪污和受贿两个罪名,合并执行了十八年。当事人和家属几乎陷入了绝望,觉得连这样的“关系”都没用,二审还能有什么希望?当他们找到我们时,案件已经在省高院搁置了很久,法官甚至流露出不想开庭、准备维持原判的态度。

打破“维持原判”的惯性

我们接手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坚决申请开庭。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误以为,二审就是走个过场,开庭希望渺茫。但我们的经验是,不开庭,就意味着法官很大程度上是在书面审查一审卷宗,很难发现新的辩护角度。我们提交了详尽的开庭申请书,把理由一条条列清楚。起初,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律师也是一审那位知名教授,辩护词写得很厚,没什么问题。但我们坚持认为,厚厚的辩护词如果只是在“认罪”的基础上请求从轻,那对当事人来说价值有限。真正的辩护,必须敢于触碰案件的核心争议点。

抓住“身份”这个牛鼻子

我们团队每周都有案件讨论会,对这个案子反复研判后,一致认为“身份”问题是突破口。当事人曾是某国企平台的负责人,但期间企业经历了改制,他的身份性质可能发生了变化。这就直接关系到是构成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这里有个很现实的顾虑:提出身份异议,万一法院把原先的一个贪污行为,根据身份变化拆分成两个罪名怎么办?这不就等于把两个罪变成三个甚至四个罪了吗?这确实是律师行业里非常谨慎的情况,因为罪名增加通常不是好信号。

但我们分析后认为,这个险值得冒。核心依据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在只有被告人上诉的二审中,法院不能加重他的总体刑期。也就是说,哪怕罪名拆分后各罪刑期加起来变长了,但合并执行的刑期不能超过一审。这就给了我们深入辩护的空间。我们把重点放在程序瑕疵和证据不足上,坚决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要求关键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法官的态度,也从最初的不想开庭,到后来同意并组织了多次庭审。

改判的逻辑:罪名增加与刑期减少

二审的判决结果很有意思。法院采纳了我们关于身份问题的部分意见,将一审的一个贪污罪名,根据时间节点和身份变化,拆分为了职务侵占和贪污两个罪名。同时,受贿部分也做了区分。这样一来,总罪名从两个变成了四个,各罪刑期相加总计达到了二十九年。但是,判决书最后的合并执行刑期是十五年。比一审的十八年,减少了三年。

这三年是怎么来的?正是通过“上诉不加刑”和“数罪并罚”规则的运用。法官在拆分罪名时,对每个罪单独量刑,但在决定合并执行刑期时,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我们的辩护,为法官在“酌情”时提供了从轻处罚的理由和空间。这个由省高院作出的改判案例,本身就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清晰地展示了一点:在职务犯罪这类二审改判率不高的案件中,坚持专业、精准的抗辩,完全有可能撼动一审的结论。

很多当事人拿到一审重判后,会感到灰心,觉得上诉只是拖延时间。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审不公不意味着结局已定。关键在于,二审辩护不能重复一审的老路,不能只是“求情”,而要敢于并善于找到案件的“七寸”,进行有理有据的对抗。程序上的坚持、实体上的精准辨析,缺一不可。家属的全力配合与当事人的不放弃,也同样重要。这减少的三年刑期,是所有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刑事案件,尤其是已经走到二审的阶段,每一步都考验着专业判断和策略选择。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境,觉得一审判决问题重重却不知从何下手,关键是要找到能够清晰识别案件核心争议、并敢于坚持专业辩护的律师。你可以先把一审的判决情况和你的疑问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案件的关键点可能在哪里,以及下一步该如何着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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