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住房贷款(或称“助贷”)的朋友找到我时,第一句话往往是:“叶律师,我们就是中介,帮银行拉拉客户,怎么突然就涉嫌犯罪了?”他们通常已经收到了公安的询问通知,或者有员工被带走,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说实话,刚开始接手这类案子时,我也觉得有点复杂。但随着办案经验的积累,我发现看似五花八门的业务模式,风险往往集中在几个关键环节。今天,我就从刑事辩护的角度,聊聊这个行业里老板们最该警惕的几个地方。
我们先来拆解一下这个行业的基本链条。上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掌握着最终的审批权和定价权;你们是中间的助贷公司,负责撮合;下游是需要资金的客户。这个结构本身没问题,问题出在“动作”上。
最常见的风险点,就是向上游“伪装”和向下游“冒充”。比如,为了提高所谓的“通过率”,帮助客户伪造银行流水、包装经营资料。这个行为一旦被认定,性质就可能从民事欺诈滑向刑事犯罪,比如骗取贷款罪。再比如,为了吸引客户,在前期宣传中模糊自己的中介身份,让客户误以为你就是银行的人,或者承诺“包过”、“超低利息”,这都可能为后续的纠纷甚至诈骗指控埋下伏笔。
我见过不少案子,老板觉得自己很冤,认为具体操作都是业务员的事。但在法律上,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了风险归属。如果整个公司的盈利都建立在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操作上,那么主要负责人很难完全撇清关系。
这一点,是很多企业在实践中完全忽略,却在案发后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环节。我们把它叫做客户的“最终决定权”。
什么意思?当贷款审批通过,银行给出具体的额度、利率和还款方案后,你们是否会清晰、明确地告知客户,并由客户书面确认?如果客户对最终方案不满意,他能否没有任何代价地拒绝这笔贷款?在我的经验里,能完整保留这个环节证据的公司少之又少。
但恰恰是这个细节,能有效区分商业纠纷与刑事诈骗。如果流程显示,客户在知晓全部真实、最终费用后,仍然自愿签署合同,那么整个交易的性质就更偏向于民事范畴。反之,如果客户是在被诱导、隐瞒,或者感觉“骑虎难下”的情况下被迫签约,一旦出现问题,助贷公司就非常被动。我们梳理过往案例发现,当企业能证明客户拥有充分自主选择权时,哪怕只有部分客户选择了放弃,对辩护也是极为有利的证据。
前两点说的是对外业务的风险,第三点则是对内。作为老板或管理者,你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防火墙?
这不是一句空话。我经常问涉案的企业主:你们的规章制度里,有没有明确禁止业务员冒充银行人员?有没有严禁伪造任何申请材料?有没有规定必须向客户出示载明服务费的确认书?更重要的是,当有业务员违反这些规定时,公司有没有实际进行过处罚、纠正,并留下记录?
很多企业出事后,规章制度只是躺在电脑里的一堆文档,从没真正执行过。这在司法审查中,很难被认可为有效的合规管理。而一个真正有意识进行风险管控的企业,会通过日常的培训、检查、奖惩,把合规要求落实到每一笔业务中。当个别员工为了业绩私下违规时,完善的管理记录就能成为证明公司主观上无犯罪故意的重要证据,将个人行为与单位责任进行切割。
说到底,住房贷款行业的刑事风险并非不可预见。它藏在每一个为了促成交易而打的“擦边球”里,藏在每一份缺失的客户确认文件里,也藏在松散无序的内部管理里。当前的环境下,自查自纠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和发展的必修课。刑事风险最让人无奈的地方在于,往往当管理者意识到它存在时,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处理时机。
如果你正在经营这类业务,或者突然面临相关调查,感到困惑和压力,第一步不是慌乱,而是先把业务模式和现有材料理清楚。我可以帮你看看,当前最紧要的环节在哪里,如何依法应对,把风险降到最低。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