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再审判决书中,我注意到一句话:“防卫行为不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不负刑事责任。”这句话看似平淡,却是我们在实务中为不少当事人争取清白的关键所在。
有些案件,看起来是有人动手伤人,但如果不去追问“为什么”,很容易得出偏差的结论。比如这起案件中,当事人蔡某卫是在被反复滋扰、威胁的背景下动手。李某出狱后多次上门挑衅,甚至打了蔡某卫的妻子。案发当晚,蔡某卫在持续的威胁中被推倒,再反击时拿刀伤人。结果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后来再审改判无罪。
从经验来看,很多防卫案件的关键不在“伤势”,而在“起因”。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的前提要求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也就是说必须有现实、紧迫的危险存在。蔡某卫当时面对的是一名多次暴力犯罪者的再次攻击,警情持续存在,家人安全受到威胁,这已经远远不仅是一场单纯的口角。
但这只是问题的第一层。很多案件争议的焦点并不是有无不法侵害,而是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说实话,刚入行那几年,我也常因为“必要限度”这四个字而困惑。什么叫“明显超过”?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条固定的尺子。轻伤算不算超过?要看具体情境。比如力气上的差距、当时对方的行为、空间位置、时间节点,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判断。
蔡某卫当时身体状况不好,患有脑梗、高血压等疾病,力量明显处于劣势。从防卫意图看,他不是主动挑起冲突,而是为了阻止不法侵害。再结合伤害结果仅为轻伤,这样的防卫行为显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换句话说,法律并非要求防卫“恰到好处”,而是防止滥用暴力。
这也是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容易误解的地方。有人以为,只要反击出手就有风险。其实,如果在被攻击时本能地反击,只要不是有意报复或造成重大伤害,都不属于犯罪。理解这一点,能让面对暴力侵扰的人明白自己并非无助。
这类案件给我们的启示很明确:第一,要及时报警留痕,让之前的威胁行为有迹可循。蔡某卫和家属多次报警,这些记录在再审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第二,防卫的行为要与危险相匹配。不要被情绪带偏,防卫是合理反击,不是报复反击。
当然,在实际案件中如何认定正当防卫,需要结合现场证据、行为动机、力量对比、结果程度等多重因素。防卫与故意伤害之间的界线,有时只隔着几个事实细节。很多案件,如果没有专业律师介入,就可能因为证据表述失当,被误认为“故意伤害”。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时走错第一步。若现在正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先把具体经过告诉我,我帮你看一看目前最关键的环节在哪里、哪些证据能起决定作用。
说到底,正当防卫并不是法律里的“特殊权利”,它是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自然反应。法律在这里不是要苛责这一反应,而是要保护它。理解这一点,很多看似无解的困境就有了出口。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