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阅卷时,我看到一个案卷上写着“涉嫌以助贷名义实施诈骗”。这几个字看似简单,却让不少做贷款中介的老板头皮发麻。许多当事人问我:我们这种助贷模式,算不算诈骗?能不能判无罪?
在我接触过的案件里,这类纠纷往往始于这样一个过程:A因为征信不好,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于是找到征信良好的朋友B,由B出面贷款。贷款到手后,A拿钱使用,B则拿到一笔中介费用或“好处费”。事情的转折点通常出现在A无法还款时——银行催到B头上,B一气之下报警。
很多老板一听“诈骗”两个字就慌了,其实关键并不是模式,而是动机和知情。换句话说,只要能证明B是知情并且自愿同意贷款,那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就不存在。从法律上讲,这是一道出罪的防线——知情合作不等于欺骗操纵。
但实践中,部分办案人员会从“结果”倒推过程——因为B最终成了还款人,就认为背后有人骗了他。这也是我们在辩护时首先要打破的逻辑。
另一个常见的判断误区是:收费高,就等于诈骗。在我看来,这一逻辑也站不住脚。贷款中介提供的,不只是“介绍个渠道”这么简单的事情。现实中,能顺利拿到贷款往往要跑流程、对接银行、准备资料、评估资信、协调放款节点。这些需要专业知识,也要耗费时间和人脉。
如果中介能证明确实提供了这些专业服务,那么收取合理的中介费就有事实依据。反之,若中介只是编造理由、空手套白狼,那才触及诈骗的边界。判断标准其实很清晰:收费要有对应的劳动;服务要有实际的价值。
我办过一个类似案件,最终无罪的关键证据是中介与借款人签订的服务协议、微信沟通截图,以及银行面签的视频记录。这些都能表明,借款人是明知并同意的。
第三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有时候助贷纠纷根本不是刑事问题,而是民事或经济纠纷。比如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或存在明显不公平条款,这些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而不是动用刑法。
现实中,一旦金融领域加强监管,某些灰色地带就容易被简单归入“诈骗逻辑”中。这时候,律师的任务,就是帮当事人厘清边界。我们要向办案机关说明:即使存在瑕疵,也要判断性质——是否属于“显失公平”,而不是“构成犯罪”。
在具体操作上,我通常建议老板们尽早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各方的授权书、服务合同、沟通记录、银行审核过程。很多案件的转折点,其实就在这些细节上。
如果企业或个人因为助贷业务被指控诈骗或合同诈骗,不要草率认罪,也不要盲目乐观。模式不会自动决定罪与非罪,决定性的,是证据和事实。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因为不懂规则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很正常。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把业务模式和证据情况告诉我,我们一起判断当前最关键的风险点在哪里。
说到底,做助贷的人不是不能赚钱,而是一定要清楚哪一步的灰色,在哪个界限外就会变成红线。这是每个行业参与者都要牢记的底线。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