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判决书里写着这样的话:“需要与其发生性关系方能‘去煞’”。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几年前,广州发生过一个案子,一名开茶叶店的魏某,以看面相、看风水的名义,对几位女士实施了侵害。这个案子几经波折,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以强奸罪、诈骗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今天,我想借着这个已经公开的案例,和大家聊聊,那些披着“玄学”外衣的犯罪行为,法律究竟是如何认定的。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看到这类案件,第一反应可能是困惑:如果女方是“自愿”去的,甚至“自愿”发生关系,怎么能算强奸呢?这个案子的核心,恰恰就在于破解这个“自愿”的假象。
被告人魏某对钟女士说,她身上有“煞气”,必须通过和他发生关系才能化解,否则她的孩子会出事。这不是商量,也不是情感欺骗,而是一种利用他人极度恐惧心理和精神控制。钟女士在心理上完全陷入了魏某编织的恐惧陷阱,她“同意”发生关系,不是为了情欲,而是为了“救孩子”。这种同意,建立在严重的认识错误和恐惧之上,本质上违背了她真实的性自主意志。刑法上所说的“其他手段”强奸,指的就是这种使妇女“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形,利用封建迷信进行精神胁迫,就是典型的一种。
所以,法律看的不是表面上的“你去没去”,而是你去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当一个人的选择自由被恐惧和虚构的灾难所剥夺时,法律会穿透表象,保护她真实的意志。
如果说性侵是对人身权利的侵犯,那么借机敛财则是对财产权的掠夺。这个案子里,魏某还以“做功德消灾”为名,让钟女士支付了高达十几万的“功德钱”。这里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看风水、给红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怎么区分正常的“红包”和诈骗?
关键在于两点:一是是否虚构了紧迫的危险事实,二是索取的财物是否明显超出合理范畴且利用了对方的恐惧。魏某不断渲染“煞气很重”、“儿子要出事”、“过不了关”等虚构的、紧迫的灾难,让钟女士深信不疑。更关键的是,钟女士支付这笔十几万的巨款,甚至到了需要去借钱的程度,这早已超出了民间所谓“讨个彩头”、“表达诚意”的红包范畴。她支付钱财,不是因为魏某提供了对等的“看相服务”,而是为了“买”一个虚构的平安。这完全符合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并处分财产”的构成要件。
很多觉得自己只是“收个红包”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当你的话术从“图个吉利”变成了“不给钱就有灾祸”时,行为的性质就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细节:一审法院只认定了强制猥亵罪,判处了十个月有期徒刑。是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才最终改判,增加了强奸罪和诈骗罪,合并执行六年半。从十个月到六年半,这个变化是巨大的。
它告诉我们,对于一些手段隐蔽、定性复杂的案件,不同的司法机关在初期可能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一审的结果未必是终点,通过法定的抗诉、上诉程序,仍然有纠偏和争取更公正判决的空间。这也从侧面提醒当事人和家属,在刑事案件中,专业、精准的辩护意见是多么重要。它可能直接影响法庭对行为性质的判断,是定一罪还是数罪,是轻罪还是重罪。
每次看到这类利用人性弱点,特别是利用为人父母者对子女安危的焦虑来实施的犯罪,我心情都很复杂。法律固然能事后惩处,但伤害已经造成。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保持一份理性和警惕,或许是更前置的自我保护。当有人将你的恐惧明码标价,无论是身体健康、家人平安还是事业运势,并宣称只有通过他的“特殊”途径(尤其是涉及身体、隐私和巨额钱财时)才能解决时,请务必停下来,问问自己:这合乎常理吗?
刑事案件里,时间节点和程序选择往往影响着最终的走向。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难以厘清的法律困境,感到迷茫和无助,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作为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的律师,我至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核心的问题在哪里,下一步该如何稳妥地应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