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去外省某市会见一位当事人。临走时,他请我给家里带句话,说这个月可能会花几笔小钱,几十元、一百多元的样子,数字有些特别,代表了“要发”、“我爱你”和“一生一世”的意思。
记录这些信息时,我心里很有感触。在很多人的想象里,看守所里的人或许是面目可憎的。但我的工作让我看到,他们也是儿子、丈夫、父亲。这位当事人用他特有的、甚至有些笨拙的方式,在失去自由时,依然努力向家人传递爱意与牵挂。这让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坐在铁窗后面的,就一定是“坏人”吗?
我们太容易给一个人贴标签了。一旦他涉嫌犯罪,似乎就自动被归入了“坏人”的行列。但人是立体的,复杂多面的。一个人可能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体贴的丈夫,但同时在生意上踩了法律的线;他可能对朋友讲义气,却在一时冲动下犯了错。以一件事、一个行为来完全定义一个人的全部,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片面的。法律评价的是行为,而道德评价的是人,这两者虽有交集,却并不等同。
那么,对于一个犯了错的人,除了依法给予其应得的惩罚,社会还应该做些什么?在我看来,比惩罚更重要的,是给予其改过自新的可能和路径。监禁本身带有教育与改造的功能,但这远远不够。真正的考验,往往在他们走出高墙之后才开始。
如果社会带着永不褪色的“罪犯”标签看待他们,在就业、生活上处处设限,那么很多人很可能在绝望中再次滑向深渊。这不是为他们开脱,而是基于一个很现实的观察:堵死所有向上的路,并不会让社会更安全。相反,创造一个“容错”与“纠错”的机制,帮助真心悔过的人回归正常轨道,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才真正符合所有人的长远利益。
这也正是我非常认同“轻罪封存”制度理念的原因。尽管这项制度目前还在探讨和完善中,尚未落地,但它的方向是清晰且温暖的。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已真诚悔罪并接受完处罚的人,将其部分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使其在就业、上学等方面免受不必要的歧视。这不是抹去犯罪事实,而是给人生一个“重启”的机会。
作为律师,我在法庭上为当事人的行为辩护,在法庭外,我也希望社会能给他们一个关于“人”的辩护。惩罚是为了公正,而接纳是为了救赎。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既有雷霆手段,也需有慈悲心肠。我期待这项制度能早日有更明确的实施路径,这不仅是法律的进步,更是社会文明的体现。
回到开头的故事,那位当事人让我带的特殊口信,家属最终是否理解,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很多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庭,都背负着沉重的压力。这种压力,既有来自案件本身的不确定性,也来自对未来生活的担忧。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间节点,每一步选择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如果此刻你正因为家人或自己的事情感到迷茫,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可以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先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紧迫、最该做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