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刑事辩护律师:认罪认罚后,法院采纳率下降意味着什么

2026-03-21

最高检最近公布了一个数据,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采纳率是86%。这个数字,可能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看了没什么感觉。但如果你知道,前一年的采纳率还在96%以上,就会意识到,这个变化其实不小。

我执业这些年,能感觉到司法实践中的风向在变。以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非常高,几乎成了“板上钉钉”的事。但现在,情况确实不一样了。很多家属在咨询时会说,他们根本没走认罪认罚程序,案子就直接到了法院。或者,检察院建议判三年,到了法院,法官认为罪名都不对,刑期直接减了一大半。我们团队每个月都会遇到几起在法院阶段成功改变检察院量刑建议的案子。

数据下降的背后,是程序在回归本质

为什么采纳率会下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检察院系统内部对“认罪认罚适用率”的考核发生了变化。以前,这个指标是考核重点,现在则更强调案件质量本身。这意味着,检察官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会更审慎,而不是为了追求一个“高适用率”的数字。

更关键的一点是,大家要理解“采纳率”这个数据是怎么算的。最高检这次的公告里,特意加了一个括号说明:“不含调整量刑建议”。这是什么意思?我举个例子。比如,检察院一开始建议判五年,开庭后,经过律师的有效辩护,检察院认为有道理,当庭把量刑建议改成了三年,最后法院判了三年。在以前的统计里,这算“采纳”。但现在,这种“调整后采纳”的情况,可能就不算在86%这个数据里了。

这恰恰说明,法院的审判权在实质化。法官不是简单地对检察院的建议“盖章”,而是真正在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这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它意味着,即便在检察院阶段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拿到了一个看似不利的量刑建议,到了法院阶段,依然存在辩护和争取的空间。案件的最终结果,不再是由一个环节单方面决定。

量刑建议不是“最终判决”,法院阶段才是关键战场

我接触过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一听到检察院给出了量刑建议,尤其是刑期不短的建议,心里就凉了半截,觉得“大局已定”,再请律师也没用了。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误区。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本质上是检察机关基于侦查卷宗给出的一个“控方意见”。而法院的审判,是一个居中裁判、兼听则明的过程。法官会听取公诉人的意见,同样也必须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独立审查全案证据。我们团队之所以能在法院阶段改变量刑建议,核心就是抓住了案件中的“变量”。

比如,罪名是否准确?一个行为是定诈骗罪还是帮信罪,刑期可能相差数年。再比如,当事人是否被认定为主犯?如果证据显示其作用较小,能否争取认定为从犯?还有,涉案金额的认定是否精确?有没有存在重复计算或者事实不清的情况?这些都是在法院庭审中,律师可以着力辩护、法官会重点审查的要点。

说个实在的,有些案子到了法院,法官一看卷宗,可能就觉得检察院的建议偏重了,或者事实认定有出入。但他不会主动去改,他需要听到一个专业、有力的辩护意见,来支撑他做出不同的判断。这就是律师在法院阶段的价值——把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性,清晰地呈现给法官。

所以,当你看到家人签了认罪认罚,拿到一个量刑建议时,先别慌。这远不是终点。真正决定刑期长短的,是法院的判决。从案件移送到法院,到开庭审理,再到宣判,中间还有一段不短的时间。这段时间,恰恰是理清思路、准备辩护的黄金时期。

刑事案件的结果,往往取决于在几个关键节点上做了什么。法院阶段是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辩护阵地。如果你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有疑问,或者觉得案情还有争取的余地,最应该做的不是放弃,而是尽快找专业律师全面阅卷,分析在法院阶段还有哪些突破口。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细节,就藏在卷宗的字里行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