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州某个看守所出来,天已经暗了。刚会见的当事人眉头紧锁,问的还是那个老问题:“叶律师,我这个电信诈骗的案子,听说现在抓得很严,是不是没希望了?”说实话,每次听到这种问题,我都能感受到电话那头家属的焦虑。这些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确实肉眼可见地在加大,从境内到境外,从针对国人的传统模式到瞄准外国人的新类型,办案机关的侦查网络越织越密。但我想说的是,打击严厉,不代表辩护没有空间。恰恰相反,越是复杂的案件,专业的、细致的辩护才越显其价值。
现在的形势,很多当事人家属都能感觉到。随着国际合作深化,针对电诈犯罪的追逃、抓捕效率比以前高了很多。一个现实情况是,因为这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一旦初步查实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比如几十万以上),侦查初期被批准逮捕的可能性确实不低。这背后的法律逻辑是,法定的刑期起点高,强制措施相应也会更严格。但这绝不等于“逮捕即重判”。在我和团队办理过的众多电诈案件中,逮捕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后续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存在着大量的辩护工作可以做,目标就是争取从犯认定、降低犯罪金额,从而获得不起诉、缓刑或者更轻的判决。案件的走向,往往从律师介入的那一刻,就开始酝酿转机。
面对一个庞大的电诈集团案卷,我第一个动作永远是画“组织结构图”。这不是走形式,而是为当事人精准定位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普通业务员、小组长、部门负责人的量刑差距是天壤之别的。但这里有一个常见的误区:头衔不等于责任。比如“小组长”这个称谓,听起来像是主犯,但实际情况复杂得多。我们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先生挂名“技术组组长”,但他实际工作就是维护公司内部办公系统,从不接触具体的诈骗业务和受害人。最后,他被成功认定为从犯,量刑比组内一些业绩突出的普通业务员还要轻。类似的,还有所谓的“行政组长”、“后勤组长”,他们可能只负责考勤、发办公用品,没有招聘权,不决定业绩提成,和组员在诈骗业务上是平行的。把这些角色从“主要实行犯”的模糊印象中剥离出来,是辩护的第一块基石。甚至,很多刚入职的员工,有两个月时间纯粹在培训、背话术,或者做内勤杂务,这个“犯罪预备”阶段,理论上尚未着手实行犯罪,相关的流水数额就应该被扣除。
定位了角色,接下来就要直面最核心的问题——诈骗金额。起诉书上的那个数字,常常是决定刑期的“生命线”。我的策略是,必须对金额的证据链进行最细致的审查,也就是业内常说的“死磕”。法律上讲,认定每一笔诈骗金额,都需要完整的证据支撑,比如被害人的陈述、对应的银行流水、诈骗环节的聊天记录等相互印证。不能仅仅依据当事人自己的口供,或者一份笼统的、统计口径不明的电子表格就予以认定。我记得有一起案件,指控我的当事人李女士涉案金额数十万,但我们核对全案证据发现,其中很大一部分只有同案犯的含糊指认,缺乏对应的被害人材料和资金流转凭证。经过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提交详细的质证意见,这部分金额最终未被认定,量刑档次也因此降了下来。所以,涉诈金额绝不是一本糊涂账,它必须经得起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规则的检验。律师的职责,就是通过反复阅卷、核对,把那些证据不足的、存疑的金额一点点“抠”下来。
每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而我的当事人可能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齿轮。作为律师,我要做的就是通过专业的分析,向检察官和法官清晰地呈现:这个齿轮具体是什么材质,在哪个位置转动,又该承担多少责任。从东南亚到国内,从传统的诈骗模式到新型的变种,我们团队积累的案例经验,让我们更清楚办案机关的审查重点在哪里,辩护的突破口又在何处。有效的辩护,贯穿于从侦查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在于会见时捕捉当事人无意中透露的关键信息,在于阅卷时发现证据链条上的细微瑕疵,更在于用专业沟通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共识。如果你的家人不幸卷入此类案件,请记住,专业法律帮助的介入,宜早不宜迟。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