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自称是某培训公司员工的年轻人找到我,言语间充满了焦虑。他所在的公司,专门做执业药师这类资格考试的培训。听起来是正经生意,但问题出在学员身上——很多报名的人,其实学历根本不够。公司就用了一些“特殊办法”,帮他们先报上名,美其名曰“先上车后补票”。结果,因为抽查,事情败露了,公司被指控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这位员工很害怕,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牵连进去。
说实话,这类案子我接触过不少。表面看是考试作弊,但背后往往牵扯出更复杂的问题。当事人和家属最困惑的通常是:我们到底犯了什么罪?是组织考试作弊,还是行贿,或者是伪造证件?今天,我就结合这个案例,和大家聊聊这里面的门道。
那位员工反复跟我强调,他们公司只是“代报名”,提供的学历提升服务也是“真的”。这听起来似乎情有可原,好像只是在帮人“走捷径”。但法律看的不是动机,而是行为的本质。
组织考试作弊罪,核心在于“组织”行为。也就是说,是不是有策划、有安排、有资源支持地去帮助他人作弊。在这个案子里,如果公司明知学员学历不符,还通过伪造学历证明、疏通审核关系等方式,系统性地帮助他们取得考试资格,这就已经构成了“组织”行为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国家考试制度的公平性这个法益。至于学员最后考没考过,或者公司收的钱多钱少,都不影响这个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很多当事人一开始都觉得自己冤,问题就出在没看清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
公司出事,员工最怕的就是“池鱼之殃”。跟我咨询的这位员工就很担心,他觉得自己只是个打工的,老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应该算犯罪。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但在司法实践中,情况要复杂得多。
这里就引出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员工的责任边界在哪里?关键在于两个点:主观明知和客观作用。第一,你是否明确知道公司在从事违法行为?比如,你是否清楚那些报名材料是假的,或者知道公司需要送钱才能通过审核?第二,你在整个流程中起到了什么具体作用?是仅仅执行老板的指令,还是积极参与了策划、联络甚至直接实施造假或行贿?如果只是听从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且对核心的违法环节并不知情,那么最终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如果你深度参与,比如具体经手了伪造公文或行贿款项,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位员工提到,公司的核心“技术”是搞定后台人工审核,这恰恰是本案可能涉及行贿受贿问题的关键点,也是区分责任大小的重要依据。
面对这样的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不能被动等待。从辩护策略上看,需要主动出击,厘清事实,争取有利的立场。对于这位员工而言,他目前的状态比较微妙。
他提到曾想过去举报,这说明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想与公司的核心违法行为进行切割。这是一个重要的心理基础。在实务中,如果确实只处于边缘位置,了解一些内情但未深度参与,那么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是证明自身情节轻微的重要方式。重点在于,陈述必须围绕自己实际参与的部分,对于听说的、猜测的老板的违法行为(比如行贿),要明确区分,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含糊其辞。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帮助当事人梳理出清晰的行为脉络,将他的个人行为从公司整体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剥离出来,论证其作用有限、主观恶性不深,从而争取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这个过程,就像在复杂的线团里找到属于他自己的那一根线头,需要极大的耐心和专业的判断。
组织考试作弊类案件,往往盘根错节。对于身处其中的个人来说,恐慌解决不了问题。最重要的是冷静下来,搞清楚自己究竟身处哪个环节,做了哪些具体的事。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只是埋头干活的人,但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破坏规则的核心参与者。找准自己的位置,是应对一切风险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