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遇到一个案子,当事人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卷材料里,涉案金额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证据看起来也很扎实,尤其有一本被查扣的“行贿日记”,记得清清楚楚。按照这个数额,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想争取缓刑,希望非常渺茫。说实话,刚拿到材料时,团队内部讨论,不少人也觉得棘手。但最终,我们不仅把案件“扳”了回来,还成功让当事人当庭获释,拿到了缓刑判决。今天,我想聊聊这个案子背后,分阶段辩护策略是如何起作用的。
这类经济犯罪案件,数额是量刑的生命线。如果完全按照侦查初期认定的那一百多万来算,当事人基本没有脱身的空间,后续所有辩护都会非常被动。所以,这个阶段的重心,不是急着去辩论有罪无罪,而是尽最大可能,把“金额”这个锚点,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拉。
难点在于那本日记。它就像一份详细的流水账,谁、何时、给了多少钱,一目了然。公安自然会倾向认为这都是贿赂款。我们的突破口在哪里?在于区分性质。在中国的人情社会里,商业往来中夹杂一些礼尚往来,并不罕见。关键是,哪些是纯粹基于人情、节日的馈赠,哪些是明确为了谋取特定利益的输送。
这就需要律师在会见时下足功夫。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和当事人一遍遍梳理每一笔款项发生的背景、缘由、双方的交往历史。目的很明确:在律师的辅导下,让当事人能向办案机关清晰、稳定地陈述,哪些款项属于后者,而哪些可能只是前者。最终,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证据梳理,成功将可能被最终认定的“犯罪金额”,从最初的高位,控制在了量刑上有更大操作空间的较低数额之内。这第一步,好比为一座摇晃的房子打下了更稳固的地基。
到了检察院,我们的策略做了一个大胆的调整: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意见。理由很聚焦,紧扣受贿罪的本质——“权钱交易”。我们向检察官详细论证,当事人虽然收了钱,但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相反,在相关业务中,他还为公司节省了巨额成本。
这步棋,看似强硬,实则是一种策略性施压。我常跟团队里的年轻律师说,辩护就像谈判,你不能一开始就把底牌全亮出来。如果我们一上来就认罪、只求轻判,检察官可能会认为案件毫无争议,从而快速起诉到法院,且量刑建议会从严。而我们提出无罪的逻辑和依据,是让检察官看到,这个案子在法律定性上存在争议点,证据链并非无懈可击。
这并非固执地要求必须无罪,而是为了创造谈判空间。在充分展示辩护观点后,我们随即展现了配合的诚意,比如督促当事人积极退赃。这让检察官感受到,当事人并非拒不认错,而是对行为性质有不同理解。这一步,为案件在法院阶段争取到更理想的处理结果,埋下了关键的伏笔。
当案件移送到法院,我们敏锐地察觉到,检察院的态度已经因为前期的有效工作而松动,量刑协商的空间已经打开。这时,我们的辩护策略再次转向,变为最务实的罪轻辩护。
在庭审上,我们不再纠缠于罪与非罪的辩论,而是紧紧围绕几个对量刑有直接重大影响的情节展开:一是涉案金额经过厘清后,已在较低档次;二是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三是全部赃款已经退还,挽回了经济损失;四是当事人一贯表现良好,适用缓刑对社会没有危害性。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判处了缓刑。当事人得以在庭审结束后,当庭获释,避免了牢狱之灾。回想起来,这个案子的家属在找到我们之前,还走过一段弯路,轻信了所谓“关系”能摆平一切的承诺,损失了一笔不菲的“活动经费”。这很让人痛心。很多家属并非不懂法,而是救人心切,这种急切心理容易被利用。
我想通过这个案子说明,在刑事案件中,专业的、分阶段的辩护策略,往往比盲目的“找关系”重要得多。在公安阶段夯实基础,在检察院阶段创造空间,在法院阶段务实收尾,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律师对案件的把握和对时机的判断。刑事辩护,是一场需要耐心、专业和策略的跋涉,而好的结果,往往就藏在对这些细节的把握之中。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