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我偶尔会听到一些让人无奈的说法。有些当事人会盘算,涉案的款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咬着牙不退,坐几年牢出来,这笔钱还能自己花。每每听到家属转述这样的想法,我心里都清楚,这不仅是天真的幻想,更可能是一条让当事人陷得更深的弯路。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最初都有类似的侥幸心理,觉得钱在自己手里才踏实。但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几乎堵死了这条“后路”。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开始,办案机关冻结账户、查扣财产是常规操作。这不仅仅是为了固定证据,更是为后续的追缴挽损做准备。到了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会明确将退赃退赔作为认定悔罪态度、提出量刑建议的关键考量。如果当事人坚持不退,检察官很可能在起诉时给出更重的量刑建议。而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判决书中几乎都会写明“责令退赔”。这意味着,即便当事人刑满释放,这笔债务在法律上依然存在,司法机关可以随时强制执行。所以,那句“留着钱出来花”,在法律的执行机器面前,显得非常苍白。退,是必然的结局;区别只在于,是主动退换取从宽处理,还是被动退承受更重惩罚。
既然必须要面对,那么核心问题就从“退不退”变成了“何时退、如何退”。这里没有标准答案,必须根据案件的走向量身定制。一个基本原则是:退赃的时机,最好能与当事人可能获得的程序利益相匹配。比如,在公安侦查阶段,如果案情存在取保候审的空间,那么积极退赃、争取被害人谅解,往往是促成取保的关键砝码。取保成功,意味着当事人有机会在外等待审判,也为后续争取缓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反过来,如果案件性质比较严重,侦查阶段显然无法取保,那么急着把所有钱都退出去,就可能失去一个重要的协商筹码。这时,更稳妥的策略可能是暂时等待,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再与检察官就退赃金额和量刑建议进行协商。我曾处理过一个案子,侦查初期涉案金额被估得很高,到了检察院阶段,经过仔细核对证据和有效辩护,最终认定的直接损失只有原先的一部分。当事人家庭便在检察官的主持下,退还了这部分的款项,并以此为基础,获得了相对较轻的量刑建议。这个“节奏”的把握,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要付出的经济代价和当事人要承受的刑期长短。
退赃的压力,往往最先压在家属肩上。面对可能需要动用家庭积蓄来退赃的情况,我建议家属们一定要冷静算好几笔账。一是法律账,要尽可能通过律师了解清楚,涉案的实际金额到底是多少,哪些是依法应当追缴的。二是经济账,要评估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退赃需要耗尽家底,而预估的减刑幅度却很有限,就需要慎重权衡。在某些情况下,法院阶段仍然是退赃并获得从宽处罚的最后机会。如果前期因为各种原因未能退赃,在庭审中当庭退赃并取得谅解,依然可能影响合议庭的最终量刑。说实在的,我理解家属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也见过他们为是否退赃辗转难眠。我的角色,就是帮他们厘清这团乱麻,分析每个选择背后的法律后果,让他们在信息相对明朗的情况下,做出最符合家庭整体利益的决定。归根结底,退赃不是目的,而是当事人争取法律从宽处理、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的一种手段。把握住它的工具属性,在专业指导下选择对的时机,才能真正为我所用。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