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是决定案件走向的核心因素。近日,团队律师代理的一起诈骗案件历经三年多审理,最终由秦皇岛中院二审改判当事人无罪。这一结果的背后,离不开对关键证据——司法鉴定报告的深入审查。
本案最初由昌黎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后因证据不足等问题被二审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控方虽补充部分材料,但整体证据体系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反而暴露出更多问题。
庭审前,我们依法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并就相关费用问题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确定由申请方承担相应费用,确保鉴定人能够如期到庭。庭审过程中,团队律师围绕涉案鉴定报告展开长达一小时的质证。
经核查发现,该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均存在严重资质问题。根据河北省司法厅于2021年6月1日发布的文件(冀司通〔2021〕58号),包括该机构在内的“四类外”鉴定机构已被注销执业资格,且未取得司法会计鉴定资质。此外,鉴定人还涉嫌跨所执业,在接受问询时亦承认其结论无法作为认定诈骗数额的依据,并指出在缺乏原始磅单的情况下,无法得出准确结论。
这意味着,原本作为指控核心依据的鉴定报告,实际上已失去法律效力。而被告人在法庭上直指:“这也不能算,那也不能算,这份报告究竟算什么?”这句话,精准揭示了证据链条的根本性断裂。
在法庭辩论阶段,团队律师重点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构成要件进行辩护。通过梳理资金流向、合同履行情况及实际经营状况,明确指出被告人不仅具备履约能力和意愿,而且实施了具体履约行为,被害人支付款项也确实用于经营活动。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犯罪期间,被告人一方支付给被害人的金额甚至超过了指控的涉案金额。这进一步说明,被告人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而是基于某种合作或交易关系发生的经济往来。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的一个意外陈述引发关注:被害人曾试图联系其偿还20万元并出具欠条,并表示知晓相关款项并非直接由被告人收取。这一信息不仅让公诉人措手不及,也促使审判长要求辩护律师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安排另行开庭。
本案之所以能实现无罪改判,除了证据本身的问题,还与主办法官的专业素养密切相关。主审法官冯庭长在庭审中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性和公正态度,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在合议庭中强调“裁判绝不会违背良心”。这种严谨、透明的审判风格,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比之下,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则令人遗憾。其多次当庭使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语言,如称被告人为“骗子”,这显然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此类做法不仅不利于查明事实,也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
最终,经过多轮审理,法院认定指控证据不足,依法改判被告人无罪。这一结果既是对证据规则的尊重,也是对法治精神的体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