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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叶斌:当检察官没有启动认罪认罚程序,这意味着什么?

2026-03-09

没有“认罪认罚”不是坏事,也不是好事

几个月前,一位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找我咨询。他很困惑:案件已经移送到了法院,检察官却从头到尾没有提过“认罪认罚”。他担心是不是案件情况太严重,或者是不是自己被“忽略了”。

其实,这种情况近来并不少见。认罪认罚是一种制度安排,目的在于提高办案效率、实现量刑协商,而不是强行让所有案件都走这一套程序。过去几年,检察院对认罪认罚的适用率确实有较高的考核要求,很多检察官为了完成指标,会尽力推动当事人签具结书,甚至用“你签就三年,不签就五年”这样的说法来施压。

但制度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如今,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这类考核已被取消或弱化,他们不再为了完成考核而强行推动认罪认罚。这意味着,检察官是否提出认罪认罚建议,更多是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而非单纯的指标任务。当事人签不签,已不再影响检察官的态度,也不会妨碍案件的正常审理。

不签认罪协议,可能是律师的专业判断

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认罪认罚,就能“轻判”。但在真实的刑事辩护中,事情往往更复杂。有时候,律师不建议签署认罪具结书,并不是要对抗检察官,而是认为案件本身存在争议点。比如罪名定性是否准确?涉及金额是否计算合理?量刑情节有没有误差?在这些关键问题尚未得到合理解释之前,草率认罪反而可能锁死辩护空间。

我办过一个诈骗案件,当事人一开始也被要求签认罪认罚,但我们发现涉案金额的计算有疑点。最终,我们选择不签具结书,等到庭审阶段据理辩护,最后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结果明显减轻。像这样,为案件保留空间,恰恰是辩护策略的一部分。因此,当检察官没有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往往意味着他们重新回归了理性:不再“追指标”,而是更尊重案件的实际。

另一个常见原因是程序尚未完成。比如退赃、赔偿或取得被害人谅解还在进行中,这些因素都会直接影响量刑建议。检察官在结果不确定前,自然不会贸然提出认罪认罚方案。

认罪认罚不是强制程序,签与不签都要慎重

从办案经验看,现在拒绝签署认罪认罚已经非常常见,不会带来额外的惩罚风险。签与不签的区别,在于辩护的空间和案件的走向:签了,就意味着承认指控并接受检察官的量刑建议;不签,就意味着希望通过庭审辩护争取更合适的判决。关键是要有专业律师从整体上评估风险和利弊。

我常提醒当事人:认罪具结书不是一张普通的文书,一旦签署,在法院阶段再想反悔就非常困难。刑事程序就像一条单行道,签了之后就不能退回重新选择。因此,当事人如果觉得有任何不确定、任何不舒服的地方,千万不要仓促签字。

最稳妥的做法是,先让律师与检察官沟通量刑建议,看看能否达成一致。如果确实无法达成,完全可以进入审判程序,通过辩护去争取应得的结果。认罪认罚的制度初衷是让程序更高效,不是让当事人失去判断力。

每个案件都有自己的走向,关键在于清楚自己站在什么位置。如果掌握的信息不够全面、不知道该如何取舍,最好让专业律师介入,从实际案情出发进行分析。那样,签或不签,都是经过思考的选择,而不是仓促的决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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