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团队里一位年轻律师拿着一个案子的材料来找我讨论。当事人是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因为帮一家“警用装备”厂家做线上代理,被公安机关调查了。他觉得很委屈,反复强调:“叶律师,我卖的东西,买的人都是真警察啊。”这个案子让我想起很多类似的年轻人,他们往往不是出于恶意,却一脚踏进了刑事风险的泥潭。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看似“内部流通”的行为,为何会触犯法律。
这位当事人告诉我,他的客户主要来自警校圈子的熟人推荐。他卖的东西,从制服到警棍、手铐都有。最让他想不通的是,很多买家是自掏腰包的警务人员,理由是单位管理严格,怕装备丢失或协调麻烦。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内部便利”的灰色市场,甚至带点“花钱买WPS会员”的无奈感。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安机关对警用装备的专管专用秩序。这个罪名关注的不是你卖给谁,而是你“无权买卖”这个行为本身。无论买家是不是真警察,只要卖家没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资质,买卖行为就破坏了国家法律设定的严格管理秩序。这就好比,即便买家是医生,普通人私下买卖处方药也是违法的,因为药品流通的资质和秩序受到了破坏。当事人觉得“没造成严重后果”,但法律要防范的,正是这种管理秩序被侵蚀后可能引发的更严重风险,比如装备流入不法分子手中。
这个案子目前还处在立案审查阶段,一个核心争议点是数额。当事人流水混乱,他自己估算总销售额有几万元,但具体分到每个省份、每个买家的数额并不清晰。警方目前也难以完全查清。这里就引出了一个重要的辩护思路:犯罪数额的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类犯罪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如果最终能查实的、发生在办案机关本省辖区内的交易数额达不到标准,那么从证据角度,就难以认定构罪。在办案中,我经常遇到类似情况,跨省交易的查证存在现实困难,本地交易又数额有限。这时候,律师的工作就是紧紧抓住证据链条,审查警方已调取的证据是否能确实、充分地证明达到了构罪门槛。如果证据存在重大疑问或明显不足,这就是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或撤案的重要依据。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所有年轻人警惕。当事人曾拿出厂家提供的“工作证明”和营业执照,上面经营范围包含了“金融装备”之类模糊的类别。他以为,这就代表厂家能合法生产销售警用装备了。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认知误区。
我必须强调:营业执照和特种经营资质是两回事。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颁发的,允许你开门做生意的“基础证件”;而像警用装备的生产销售、金融理财、医疗服务等特定行业,还需要行业主管机关(比如公安、金融监管、卫健部门)审批颁发的“特许资质”。厂家有营业执照,但很可能根本没有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很多大学生求职或做兼职时,看到公司有营业执照就觉得万事大吉,这远远不够。如果你从事的行业有特殊监管要求,一定要多问一句:“咱们公司有这个行业的特许经营许可证吗?我能看看吗?”这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最基本的尽职调查。
说回这个案子。从辩护角度看,除了在犯罪数额上着力,还可以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提出意见。比如,当事人获利微薄,销售对象特定,社会危害相对有限,且属初犯。这些情节在争取从宽处理时,都是可以充分向办案机关阐述的理由。法律是严肃的,但也是有温度的,它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行为人的具体情况。
每办一个案子,我都希望当事人和他们的家人能从中得到一些警示,而不仅仅是得到一个法律结果。有些红线,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可能就隐藏在一次不经意的“帮忙”或一份看似正规的“兼职”里。看清规则,敬畏法律,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