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开完一个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听证会,走出检察院时,杭州的天气有点闷。这类听证会,往往意味着案件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盼着“不起诉”这三个字,因为它意味着案件就此终结,不会留下前科记录,对当事人乃至子女的未来都不会有负面影响。但说实话,一个不起诉决定的背后,远不是检察官简单盖个章那么简单。
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要想拿到不起诉决定,无论哪种类型,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经过内部一系列严谨、有时甚至繁琐的程序。作为律师,我们必须和当事人一起,牢牢把握住这几个关键节点。
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第一步是审查。检察官会像过筛子一样,仔细审阅所有的案卷材料。这个阶段,检察官必须亲自形成判断,心里要有一杆秤:这个案子到底够不够起诉的标准?他会根据审查的情况,撰写一份详细的审查报告。这份报告,是后续所有程序的起点和基础。我常跟团队里的年轻律师说,这个阶段我们提交的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要争取在检察官形成内心确信之前,就把我们的观点和理由清晰地摆在他面前。
接下来,检察官通常会传唤当事人进行询问。这可不是走个过场。一方面,检察官要当面核实案件事实;另一方面,他也在观察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听取他的辩解。这个时候,当事人怎么说、说什么,非常关键。是盲目认罪,还是有理有据地提出合理辩解?检察官会综合全案情节、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来评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到底有多大。很多相对不起诉的案件,突破口往往就在这个环节,当事人真诚的悔过和合理的解释,有时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如果案件有点复杂,或者检察官自己拿不准,就会进入第三个程序:上会讨论。先是员额检察官联席会,大家坐在一起,各自发表意见。如果争议比较大,可能还会召开范围更广的内部会议,各部门的负责人都会参与。大家辩论、分析,最终要形成一个多数意见。我遇到过一些案子,因为分歧实在太大,检察院还会向上级检察院请示。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各种观点碰撞、博弈的过程。律师之前提交的扎实的辩护意见,在这个时候会成为支持不起诉观点的重要论据。
今天开的听证会,就属于这个阶段。根据规定,对于拟作不起诉、尤其是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召开听证会,当面听取当事人、辩护人、侦查机关等多方意见。我要特别强调一点:当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时,这往往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说明他们已经有了不起诉的倾向,但还需要通过公开程序来听取意见、夯实决定。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退回补充侦查”。尤其是案件被第二次退回侦查,这常常是“存疑不起诉”的一个前兆信号。但大家千万别误解,不是每个退侦的案件都能不起诉。只有当案件整体上确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补侦依然无法查清时,才有机会。如果当事人一直被羁押,而部分关键事实始终无法查明,那么争取存疑不起诉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就算前面所有程序都顺利通过了,最后还有一道关:审批。不起诉决定书不是某个检察官个人就能签发的。它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最后报分管检察长批准。这个流程设计得很严谨,甚至有些繁琐,但正因如此,每一个最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都是层层把关、集体责任的体现,来之不易。
所以,你看,一个不起诉的决定,背后是审查、询问、讨论、听证、审批这一整套完整的程序。它考验的不仅是案件本身的事实与证据,也考验着辩护律师对程序的把握、对时机的判断,以及和当事人之间的有效配合。了解这些,不是为了增加焦虑,而是让我们更清楚,应该在哪个环节、以何种方式去努力,才能最大程度地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