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在西湖区办的一起案子,让我再次感受到很多当事人对“罚金”和“违法所得”的区别并不清楚。那天,当事人家属拿着判决书问我:“这笔钱是不是就全没了?”
先把概念说清楚。判决书上通常会明确两项内容,一是违法所得,需要依法上缴国库;二是罚金,这是由当事人单独向法院缴纳的处罚款。很多人误以为扣押的钱会直接抵掉全部罚金,但实际上,罚金是单独缴纳的,并不是从扣押物中直接扣除。
如果判决书明确了违法所得的金额,而被扣押的钱比这个金额还多,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是合法财产。这部分钱在法律上可以申请退还。但这只是纸面上的可能性,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程序性障碍需要处理。
我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情况:扣押的金额高于违法所得数额,当事人缴纳了罚金后,剩余的资金理论上应当返还。但现实中,多余部分有时会被用于抵扣罚金,虽然法律并不要求这么做。这就容易引发误解,尤其在违法所得数额不大的案件里。
按法律逻辑,这个超出部分属于合法财产,应该依法返还。不过,返还通常需要经过申请和审核,有时还涉及与扣押机关沟通、提交相关材料等步骤。程序并不复杂,但需要耐心推进,家属也要准备齐全证据。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申请。首先要仔细阅读判决书,明确违法所得与罚金的金额以及缴纳方式。其次,要向扣押机关提出返还申请,并留存全程的沟通记录。
我建议,当事人和家属在开始申请前最好先咨询律师,这样包括申请路径、材料准备、沟通重点都会更明确。毕竟,这涉及到财产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完整性,经验多半决定效率。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