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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谈:新型数字藏品与传销罪的定性与量刑

2026-02-26

前年,我遇到一位当事人,他是某数字资产平台的社区节点合伙人。当事人描述的运作模式乍一看挺“潮”,每日发售限量的数字藏品盲盒,抽取稀有产品的潜在回报高得让人心动,还可以自由挂单交易。推荐一人购买可获得固定佣金,累计一定交易量还能晋升节点,享受额外的收益分成。听起来像是互联网新时代的财富故事,但仔细剖析后,我发现和传销罪的界限很近。

什么是传销罪的核心结构

传销罪在法律上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点:一是必须要有组织、策划的行为;二是要求设立层级,通过发展人员来获取利益;三是参与者的收益与发展人员的数量和层级直接相关。这位当事人所在的平台,虽然以数字藏品作为掩护,但核心收益模式正好踩中了上述要点——拉人、返佣、晋升、分成,这些都是传销结构的典型特征。

不过,这类案件的复杂之处在于产品形态模糊、交易链条不透明。在链上交易、二级市场自由挂单的环境里,数字资产的价值难以客观界定,这是争议的起点。更复杂的是,当事人只是参与销售,并未设计制度或控制平台,这在量刑上会影响对其主从犯身份的认定。

新型传销的定罪难点

很多人会问,这种基于真实购买的交易算传销吗?根据经验,如果所有交易确实来自真实购买,不存在伪造订单或冲抵回单,那么“虚假交易”这一常见情节就不存在。但如果收益仍然依赖于发展下线和节点晋升,它依然可能被认定为传销模式。

在这个案子里,二级市场的交易控制权在平台,非个人,这也是被告人辩护的重要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案发前,这类数字藏品业务缺乏明确监管,当事人主观上对违法性认识不足。从刑事辩护角度看,这会为从轻、减轻处罚提供空间。

执法部门在面对这种新型模式时,如果仅看“结构”,很容易下定义。但我认为,应该结合实际运行状态——真实交易比例、参与者投入与收益关系、平台控制等因素,才能更准确地定性。

量刑与辩护策略

传销罪的刑期根据情节轻重有所不同,一般从拘役到数年的有期徒刑。如果被认定为从属地位的犯罪,量刑上会相应从轻。有时,主从犯身份的认定比罪名本身更影响结果。

在这种数字藏品案件中,抗辩的重点会放在几个方面:一是证明被告人不具备组织、策划的平台控制权;二是交易确实基于真实购买;三是缺乏主观谋划违法的动机;四是在案发时不存在明确监管标准。这些要素结合起来,可能会形成对量刑有影响的辩护路径。

说到底,互联网金融和数字资产领域的发展很快,有些模式看似创新,其实和传统传销的距离并不远。理解法律的边界,比跟风所谓的“趋势”更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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