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处理刑事案件的这些年,我发现一个非常常见的困惑——很多当事人以为“钱退了,事就了”。听上去似乎合情合理,但在刑事案件中,这个逻辑往往站不住脚。前年我遇到一个案例,当事人涉入一个多层转手的“安排岗位”链条,涉及的金额已达数百万元。他退了部分款,但依然面临诈骗罪的调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刑法判断诈骗罪,核心是看行为是否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退钱只能说明在某个时间节点上财产发生了返还,但并不能自动否定先前的诈骗行为是否存在。换句话说,犯罪的成立与否,是按照行为发生时的事实来判断,而不是看事后是否归还资金。
我见过不少当事人因为害怕被追责,主动把钱补上,想用这种方式“堵住漏洞”。但实际上,这种补偿可能在侦查阶段被当作有罪证据:办案人员会认为当事人是在事后掩盖事实或试图平息受害人的投诉。这一点在诈骗案件中很典型,无论是数万元还是上百万,退钱都不能自动免除法律责任。
这类错误观念的一个风险在于,当事人会错把“民事补偿”当作“刑事免除”。在刑事程序中,二者是两套逻辑。刑事案件需要对诈骗行为本身进行认定,退钱只是量刑时可能的从宽因素,而不是决定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在那个多层“上家”关系的案件中,当事人处于链条的中间位置。实际收款的是上家,上家还有更上家。这种结构会让责任认定复杂化。但复杂并不意味着不用担责——如果当事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哪怕只是传递资金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在侦查和辩护中,我们重点会做三件事:第一,明确当事人在案发时的身份定位,是直接实施者还是被利用者;第二,梳理证据链,尤其是能反映当事人主观目的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资金流向;第三,证明“信任建立过程”与“事后搪塞”都是上家完成的,而当事人并未主动策划或实施诈骗行为。
有时候,当事人会说“上家也被骗了”。这种说法在法律层面意义有限,更重要的是自己清楚地证明:付款前就知道是上家在指挥,自己没有欺骗意图,也没有参与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退钱是出于善意还是掩盖事实,这在刑事案件里很容易引发争议。相比盲目退钱,真正有效的做法是提前留存证据,构建自我防御体系。比如,保留所有沟通记录,明确自己的信息来源和指令来源;确认资金并非自己个人占有,而是传递给上家;在发现事情进展异常时,及时与其他参与者沟通并记录。
刑事辩护的重点始终是“行为认定”,而不是“事后补救”。如果案发时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即便没有退钱,也不应该被追诉。如果案发时已构成犯罪,退钱最多在量刑时有帮助,但不会改变定罪结果。
所以,在遇到这类案件时,我会提醒当事人:先确保证据链条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再考虑退钱的问题。贸然补上资金,有时候反而会让形势更危险。
归根结底,退钱是民事层面的弥补,不是刑事层面的免罪钥匙。刑事辩护要处理的是“当时到底做了什么、意图是什么、证据怎么证明”,这些才是决定案件走向的核心。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