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在拱墅区的一次会见中遇到一位李总,他经营一家某物流公司。案件里,他和公司都被卷入虚开发票的指控。李总一坐下就问:“叶律师,这到底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处罚的幅度,以及后续的经济承担。
说实话,我第一次遇到这类情况时也有些疑惑。但经过多年办案,我深深明白,这个界定,不能凭感觉,而要按法律和事实来划分。
在虚开类案件中,企业形式多种多样,但税务风险几乎无法完全避免。很多企业并无意识去偷税漏税,只是因为业务流程疏漏、财务管理欠缺,被卷入刑事程序。问题在于,如果罪名界定不清,企业和个人可能同时背上刑事责任。
法律上,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的法律责任。即便实际控制人左右经营决策,犯罪主体的认定必须明确,是个人还是单位。这不是字眼上的区别,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差别。对于单位犯罪,虽然刑罚会落到直接责任人的肩上,但经济上的追缴与补缴责任却是企业承担。换句话说,企业若资不抵债,就看实缴情况和股东出资义务,而不会牵连到无关的其他人。
这也是为什么法条层面要明确划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表面看,这两类行为都可能涉及偷税漏税,但处罚力度往往不同。通常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刑罚幅度比个人犯罪轻一些,因为法律在考虑经济处罚和业务影响时,会有不同衡量标准。
我见过一些案件,企业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后,主要责任由控制人承担,但公司通过补缴、整改等措施,很多时候能较快恢复经营。而若被认定为个人犯罪,刑事压力和经济压力可能同时压向个人,情况会更严峻。
从我和团队的经验来看,一旦企业涉及虚开类指控,第一步就是厘清罪名界定。有时这需要结合发票的流向、业务真实性、财务制度完善情况等多方面证据去分析。不要等到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才去思考,这类界定在侦查阶段就能影响走向。
此外,企业应保持财务凭证真实、业务流程可追溯,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提前评估风险。这样,在遇到税务与刑事交织的案件时,能更好地应对调查,减少被动。
归根结底,虚开案件中的个人与企业罪名界定,是案件辩护的首要关节。明确界定,可以减轻刑事压力,合理分担经济责任,为后续的处理留出余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