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觉得,在自助结账时“漏刷”一两件小商品,顶多是道德问题。但作为一名处理过各类侵财案件的刑事律师,我不得不提醒,这个看似微小的动作,一旦形成习惯或被现场抓获,很可能把你推向盗窃罪的指控。去年我接触的几个案子,当事人起初都以为只是小事,直到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我遇到过一位张先生,他最初只是在自助结账时,因为商品条码褶皱没扫上,无意中带出了超市。后来他发现“好像没人管”,胆子就慢慢大了起来,从无意变成了故意,从偶尔变成了多次。最终,超市根据累计几个月的监控录像报了警。当警察找上门时,他账户里被盗刷商品的累计金额,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他当时非常困惑,反复说:“我就是贪小便宜,怎么就成了盗窃犯呢?”
这恰恰是问题的核心。在法律层面,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无论是利用自助结账机故障故意不扫,还是将商品藏匿在包内带出,只要你有意逃避支付应付货款,就可能被认定为盗窃。司法机关在审查时,会重点关注行为模式(是偶发还是多次)、累计金额以及是否有掩饰行为。所以说,法律看的不是“占便宜”的心理,而是背后一系列可能构成犯罪要件的客观行为。
了解了可能构成犯罪,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立刻把矛头指向超市:“他们机器不好用、监控不全、管理有漏洞,难道就没责任吗?是不是故意钓鱼?”这种心情我非常理解。在办案中,我们确实发现部分超市为了节省成本,撤除了传统的防盗报警系统,监控也存在盲区或保存时间过短。有的超市甚至存在“养肥再杀”的嫌疑,即发现漏刷后不立即制止,而是长期取证,待累计金额较大时才一并报案,这无疑放大了消费者的法律风险。
然而,从辩护角度看,超市的管理漏洞或纵容嫌疑,通常很难成为当事人完全无罪的理由。这更像是一个责任划分的问题。超市的疏忽,或许能解释为何漏刷行为会持续发生,但它并不能抵消当事人自身“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法庭上,我们更有效的辩护策略,往往不是争论“超市也有错”,而是集中精力去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的深浅、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是否存在被诱导或误解的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是因机器故障、操作不熟导致的首次、少量漏刷,与长期、有预谋的故意行为,在法律评价上是有天壤之别的。
那么,如果真的因此事被超市拦住,甚至已经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该怎么办?首先,切忌情绪对抗或试图狡辩。保持冷静,主动配合调查,弄清对方指控的具体时间、次数和商品。其次,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刑事律师。律师介入后,可以做几件关键事:一是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性质,是作为治安案件处理还是已刑事立案;二是指导当事人及家属积极退赔、取得超市谅解,这份谅解书在争取不起诉或缓刑时至关重要;三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基于累计金额、主观故意、退赃退赔情况等,向检察院提出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等法律意见,全力争取不起诉的决定。
说到底,技术简化了流程,但也考验着每个人的诚信底线和法律意识。对于超市,应完善技术与管理,履行好监督责任;对于我们每个人,则需时刻警醒,勿以恶小而为之。一旦越界,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超那几件漏刷商品的价值。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