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杭州下着小雨,一位家属来找我,想了解亲人的案件走向。案子是单人单案的诈骗,金额不算小但可以分期退还,已经自首、退赔并获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36天后取保候审。这种情况,在我执业的经验里并不少见。
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案件结束,它往往意味着案件进入了审查逮捕阶段。这里有一个细节很关键——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通常意味着认为社会危险性较小,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这类评估和缓刑评估在逻辑上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在判断当事人是否会造成新的社会危害。
我见过不少案子,承办检察官在审查逮捕时的判断,会延续到后续提出量刑建议时。如果认为当事人危险性较低,那么建议缓刑的可能性就会提高。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承办人调岗、身体原因或案件有新情况,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但在无其他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这种评估的延续性是值得当事人注意的。
单人单案、初犯、自首、退赔、获得谅解,这些都是对缓刑有利的因素。如果被害人数量不多,全额退赃并争取谅解,缓刑的可能性会明显增加。即使不能全部取得谅解,也应尽最大努力退赃,以显示积极态度。
我常对当事人说,缓刑争取要有策略。不是光靠态度,还要在法律框架下充分体现低风险、可改造性。承办检察官在捕诉合一的制度下,很可能是同一个人从审查逮捕到审查起诉全程负责,这就让前期的良好印象有机会同步到后期量刑环节。根据我的经验,这类情况下缓刑概率超过半数,但前提是配合得好、材料准备到位。
关于判决,通常两年左右是较常见的量刑区间。判处两年缓二,或判两年缓三,在这类案件里都算合理。但三年以下刑期再降到更低的空间有限,所以不要抱过高的期望,关键是争取缓刑而不是纠结刑期的微调。
说到底,这类案件的处理既要抓住法律逻辑,也要重视人情沟通。退赃、谅解、配合,自首、初犯这些因素的组合,会构成缓刑的重要基础。只要方向正确,争取缓刑的路就不会太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