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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公安阶段的辩护为何至关重要

2026-02-16

半夜接到电话,说家人被公安机关带走了。接下来的十几个小时,那种未知和慌乱,很多家属都体会过。这时候,有人会犹豫:案子才刚开始,现在就请律师,是不是太早?费用是不是白花了?

作为执业十八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处理过各类刑事案件。每当有当事人或家属带着这个疑问来咨询,我都会和他们分享一个最基本的逻辑:**检察院和法院用来定罪的证据,绝大多数都形成于公安侦查阶段。** 错过这个阶段,就像房子地基打歪了,后面想修正,难度是几何级数增加的。

一、 证据的“定型期”

我们可以把刑事案件的进程想象成一条河流。公安侦查阶段是上游,检察院审查起诉是中游,法院审判是下游。上游的水质,基本决定了下游的清澈与否。证据也是如此。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最初几次讯问笔录、关键物证的提取、电子数据的固定,大多发生在这个阶段。

这些初始证据,往往会成为后续诉讼程序的基石。我遇到过不少案子,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做了对自己极为不利的陈述,等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甚至法院,再想作出合理解释或修正,会变得异常艰难。因为检察官和法官会问:为什么你当初要那样说?这种先入为主的印象,会成为辩护路上巨大的障碍。

所以,辩护工作越早介入,就越有可能在证据“定型”之前,从源头上发现问题,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

二、 当事人最“慌乱”的时刻

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进过审讯室。突然被带走,面对严肃的讯问,内心的恐慌和无助是真实且剧烈的。人在这种高压状态下,很容易思维混乱,无法准确理解问题的法律含义,更难以预判自己一句话可能引发的后果。

举个简单的例子:同样是提供了银行卡。如果当事人明确知道对方在实施诈骗而仍提供帮助,可能涉嫌诈骗罪的共犯;但如果只是怀疑对方可能在干违法的事,但不确定具体是什么,定性就可能完全不同。可身处讯问室的当事人,在紧张和恐惧中,往往无法清晰、准确地区分并陈述这两种主观状态。

一句模糊的“我可能知道不太对”,和一句清晰的“我不知道他具体在诈骗”,在法律评价上可能天差地别。而律师在这个阶段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通过会见,向当事人冷静、透彻地解释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和区别,帮助他理清思路,实事求是地陈述,避免因慌乱而“自我归罪”。

三、 律师能提供的实质性帮助

那么,在公安阶段,律师具体能做什么呢?绝不仅仅是“去看看人”。

我始终认为,刑事辩护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公安阶段,就是这场比赛的“起跑”与“弯道”。在这里建立起有利的态势,后续的审查起诉和法庭审判阶段,我们律师才能有更充分的依据和空间,去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缓刑或罪轻判决的最佳结果。

法律程序的推进不会等待任何人。当家人身陷囹圄,及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不是不必要的开支,往往是对当事人命运最关键、最值得的一笔投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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