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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辩护角度看:合同诈骗罪如何实现罪轻释放

2026-02-07

记得那天杭州的天刚放晴,当事人家属拿着厚厚一摞材料来到律所,一脸的焦急。那是一件历时将近一年的合同诈骗案,整个过程跌宕起伏。从最初的刑事拘留,到第二次开庭当庭释放,这期间我们走过了几乎所有刑事程序的阶段。今天想借这个案子,聊聊合同诈骗案件辩护中,那些至关重要的节点。

罪名的边界:合同诈骗与一般诈骗并非一回事

很多人会觉得,诈骗就是诈骗,没什么区别。但对刑事律师来说,这一字之差,可能意味着刑期上天壤之别。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特殊诈骗行为,它往往发生在民事或经济往来中,当事人之间原本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如果辩护人能够证明行为人最初是出于履行合同的目的,而不是一开始就为了骗钱,那么案件性质可能就不同。

在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最初认定当事人构成诈骗罪,并以涉嫌诈骗罪进行侦查。我们介入后,仔细比对合同履行过程,发现一部分款项确实进入履约环节,还有货物交付记录和往来函件。于是我在侦查阶段就提出:本案更接近合同诈骗,且存在履约意图。这一点,后来的量刑轻重,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但这只是开始。真正的关键,还在法院阶段对金额和既遂未遂的界定。

金额与结果:既遂还是未遂,差别很大

法官在量刑时,最看重的两项指标就是数额和结果。很多当事人并不知道,哪怕差几万元,量刑档次都可能不同。而在合同诈骗这类案件中,更复杂的是,部分金额属于既遂,部分属于未遂——也就是部分资金虽被转出,但实际未得逞。

在这个案子里,检察院起诉意见中把所有涉案金额都算为既遂。但我们通过仔细核对转账记录、交易单据、对账函等证据指出,其中有一部分因为合同未履行、资金被退回或未到账,属于未遂。经过庭审辩论,法院采纳了这一辩护意见,并据此扣除了相当一部分金额。法院最终认定的金额比起诉书少了十多万元,这直接让量刑降了一级。

那天庭上,我能感觉到当事人眼神里的希望开始重新亮起来。那一刻,我也知道,案件开始转向了。

辩护的坚持:每一个节点都可能是转折点

说实话,这个案子前后持续了快一年。当事人被羁押期间,我们几乎隔几周就去看守所会见一次,每次他都反复问:“叶律师,还有希望吗?”我总是告诉他,只要案件没判,就有努力的空间。

事实证明,坚持是值得的。到了第二次开庭,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罪名从诈骗变更为合同诈骗,金额减少,并认定存在未遂情节。当庭宣判后,当事人被直接释放。那天他走出法院时,家属在外面等了一整天,看着他走出来,眼里有松动多时的泪光,我也总算松了口气。

总结这起案件,我体会最深的,是刑事辩护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案件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会经历反复。任何一个环节,律师的投入程度、辩护方向的把握,都会影响最后结果。只要案件未终结,努力就依然有意义。

案件虽然结束,但对我而言,每次这样的结果,既是经验累积,也是提醒——刑事辩护,不是等待奇迹,而是一步一步争取合理、合法的转机。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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