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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刑事案件中“主观明知”的判断与应对

2026-02-06

在我这十八年的执业经历中,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会困惑一个问题——明明觉得自己没有做坏事,甚至还在积极弥补损失,为什么警方仍认定存在“明知故犯”的主观意图?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都能感受到那种不解和压力,尤其是在案件刚进入刑事程序的时候。

“明知故犯”并不只是直接承认

法律上认定“主观明知”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直接明知,这很好理解——就是本人明确知道行为违法,还坚持去做。另一种是推理明知,这就让很多人觉得困惑。推理明知并不是警方胡乱猜测,而是会结合客观证据、案发背景、行为细节和当事人的供述来作出判断。因为人的内心想法无法直接被看到,所以他们只能用间接证据去推断。

在某些涉嫌诈骗、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中,警方特别关注行为背后的异常迹象,比如:与陌生人进行资金交易、随意出借银行卡、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帮人操作账号等。这些行为本身可能被当作当事人知道风险的迹象。问题在于,第一次讯问时的笔录,如果出现“我怀疑过”“感觉不太正常”等表述,很可能成为警方认定的关键点。

第一次口供的重要性

很多人以为第一次口供随便说说,以后还能改。但在刑事办案中,第一次口供往往被认为是最真实的,这就是为什么它的分量很重。曾有一个案件,当事人在第一次口供里说自己觉得对方的来钱方式“不太正常”,结果公安拿这一点作为推断他主观明知的依据。后续虽然我们不断解释,但取保候审的申请也因此没获批准。

反过来,我也遇到过证据不足的案例。比如一个贷款经办人,在口供中明确表示不了解上游资金用途,也没有承认怀疑对方违法,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说明,供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非常重要。模棱两可的回答非常危险,因为它们容易被解读成有怀疑、有意识,从而推断“明知”。

应对推理明知的关键

说到底,“推理明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事人自己不清楚案情、不清楚细节,却在讯问时给出模糊的回答。我的建议是:在会见时一定要和律师充分沟通,让律师了解真实情况,并帮你调整表达方式,把事实讲清楚。比如,当时为什么说出某句话?当时对对方的身份到底知道多少?哪些是猜测,哪些是实际了解的?这些都要提前理清,因为进到检察院阶段,就是细节定成败的时刻。

对于家属来说,不要仅凭日常印象就判断当事人“不可能是犯罪”,而是要结合案卷和律师的分析去看,证据链条是否足够证明主观明知。如果证据不足,还有争取空间;但如果早期供述已经把怀疑写进笔录,那就必须在后续程序里给出合理解释,才能改变既有印象。

总之,刑事案件中判断“主观明知”既看证据,也看供述的细节。第一次供述的分量很重,而推理明知的逻辑更需要提前应对。保持事实一致、避免模糊表述,是避免被误判的重要一步。在这种问题上,及时的法律指导比事后弥补更有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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