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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非法收购骗保药品的法律风险解析

2026-02-05

去年一个雨天,我在事务所刚结束会见,一位家属匆匆赶来,她的父亲在小区门口被抓,说是收购医保骗保的药品。她紧张地问:“这事很严重吗?”这样的场景,近几年我已经见过太多。

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可能触犯的罪名

很多当事人以为,这类行为最多是行政处罚,实际上在刑事法律下,它很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明知药品是医保骗保所得而非法收购、销售,并且数额达到中额,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我的办案经验中,这类案件,经常见到销售额远远超过入罪标准,量刑自然不轻。

举个例子,曾有一位王某,在药品来源明确系骗保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大量收购并销售,所得金额已经达到相当可观的程度,最终法院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作出了实刑判决。这提醒我们,即使没有参与最初的骗保环节,后续的收购和销售同样可能构成犯罪,而且司法机关会结合金额、情节综合量刑。

参与骗保行为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如果行为人不仅收购、销售这些药品,还参与了骗保环节,比如与骗保者事先商量、引导参保人员多开药、超量开药,又或者组织他人骗保再收购,那么风险就更高。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甚至是直接实施的诈骗行为。

在审查此类案件时,检察机关通常会追溯到前期的策划环节。一旦查实有诱导、组织骗保的事实,罪名就会升级。这不是简单的“买卖”问题,而是整套骗取医保基金的链条,刑事责任会更重。我的团队接触过的类似案件中,有当事人因为多一步参与,被认定为诈骗罪,刑期显著增加。

销售假药、劣药的额外风险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风险——药品本身的性质。如果收购或销售的骗保药品属于假药或者劣药,这就触发了生产、销售假药罪或劣药罪的可能。这类罪名在量刑上,往往比单纯的骗保关联犯罪要重。

司法实践会综合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药品来源、销售金额以及造成的后果。有的当事人甚至不知道药品本身是劣药,但因为证据显示其应当知晓,照样被追究。提醒一句,医药领域的刑事案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涉药的违法行为,一定要慎之又慎。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不论是单纯的收购销售骗保药品,还是参与骗保再销售,甚至涉及假劣药品,法律风险都不容小觑。一旦介入,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远比想象中复杂和严重。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明确风险和应对路径,才能尽量降低损失。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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