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刚从看守所出来,杭州的天阴着,空气里有点潮。办完会见,我一直没说话。案子涉及一名未成年少女,刚满十七岁。她被抓时情绪很不稳定,说出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只是听她安排的”。
很多人以为,只要年纪小,法律就会宽容。但事实上,刑法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对利用或组织未成年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保持极高的警惕。《刑法》明确规定,组织或介绍他人卖淫,无论获利多少,只要行为一旦发生,就构成犯罪。
在我办理过的类似案件中,有人只是“帮接个客”“传个微信”,以为自己不是真的“鸡头”,不会有事。但法律并不看你叫什么,而看你“做了什么”。一旦查实有介绍、安排或收取报酬等行为,即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或组织卖淫罪。
我记得当年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只是把信息转给朋友,没想到警方认定这就是“介绍行为”。这种误区太常见了。很多年轻人在网上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碰到刑法的红线。
另一方面,很多人只把注意力放在“被抓的姑娘”,却忽略了另一个身份——“嫖娼者”。按照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娼是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会面临拘留与罚款,甚至在短期内再次被发现时,处罚还会加重。而且,公安机关通常会通知其家属或配偶,这对于个人的社会声誉和家庭关系,都是极大的冲击。
说实话,我见过不少当事人后悔莫及——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家庭破裂。更现实的问题是,嫖娼过程中还存在感染风险,性病、艾滋病传播的概率不低,尤其在一些隐蔽场所中,防护意识极为薄弱。法律的惩戒之外,还有身体的隐患。
很多人问我,第一次被查是不是就会被拘留?原则上会,但处罚幅度会根据具体情节而不同。关键在于要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不存在所谓“安全窗口期”。
说到底,这类案件让我最难受的地方,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看见一个又一个因无知或贪小便宜而被卷入的年轻人。卖淫、嫖娼表面看是交易,但背后藏着非法组织、暴力控制、个人安全等一连串风险。
对那些仍心存侥幸的人,我的建议很简单:立即止步。这不仅是避免违法,更是远离伤害。如果身边的朋友存在类似行为,最好的帮助不是掩盖,而是劝阻。对年轻人而言,更要明确认识到——一旦涉及卖淫组织或介绍行为,就不是“小错”,而是刑事犯罪。
从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在看守所哭泣的年轻人,也见过家长在门口等到深夜。法律的底线不是拿来触碰的,而是提醒每一个人,哪些路不该走。希望更多人能看到这类警示,早点停下,别让“后悔”成为唯一的出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