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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合伙干“脏活”没成,出钱方告诈骗怎么办?

2026-01-28

最近有朋友咨询,事情挺有代表性。他说,和人合伙干一件违法的事,对方出钱,他负责跑腿办事。结果事没办成,出钱的那位朋友反手就以诈骗罪把他给告了。这位朋友气得不行,觉得对方“黑吃黑”,胆子也太大了。

说实话,第一次接触这类咨询时,我也需要一点时间理清头绪。这里面的法律关系,确实比普通的民间借贷或者经济纠纷要复杂得多。当事人往往觉得,既然合伙干的事本身就不合法,那对方凭什么告我?今天,我就和大家聊聊,遇到这种情况,法律究竟会怎么看。

同伙反目,未必只是“黑吃黑”

处理这类案子,关键要把两件事分开看。
第一件事,是你们“合伙意图实施违法行为”这个事实本身。
第二件事,是对方交给你的那笔钱,最终去了哪里,你是怎么用的。
很多人把两者混为一谈,觉得只要第一件事是违法的,后面所有纠纷都是“黑吃黑”,法律不会管。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误区。
实际上,对于第一件事,如果你们仅仅停留在口头商量、达成合意的阶段,并没有真正着手去实施计划中的犯罪行为,那么,单就这个“合伙意图”而言,可能确实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围绕那笔钱产生的纠纷,就自动变成了法律不管的灰色地带。

钱款的去向,是判定诈骗的关键

这就引出了最核心的问题:那笔钱,你到底怎么处理的?
如果对方基于“合伙做事”的信任,把钱交给你,而你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用于约定事项,或者中途改变主意,将这笔钱用于个人挥霍、比如高消费、赌博、买车买房等完全无关的用途,并且向对方隐瞒了这个真相——那么,这里面就存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们合伙要做的事是违法的,但你“把钱揣进自己口袋”这个行为本身,就可能独立构成诈骗罪。这就好比,你找人帮你修水管,他收了钱却拿去喝酒,本质上是一种对财产所有权的侵害。
因此,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重点不在于你们合伙要干的事是否合法,而在于你对那笔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实施了欺骗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该怎么办?

回到开头的案例。当事人首先需要冷静下来,对照我上面说的情况,做一个初步的自我审视。
问问自己:对方给的那笔钱,我是严格按照约定用途准备或使用的吗?我有没有将其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毫不相干的领域?我有没有向对方隐瞒钱款真实的去向?
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钱款的流转清晰,确实用于(或准备用于)合伙事项,只是因为客观原因失败了,那么这更可能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范畴,核心在于协商退款或承担损失。
但如果答案涉及到了“隐瞒”和“个人挥霍”,那么就需要严肃对待,这可能已经触及了诈骗罪的边界。
无论如何,我的建议是,一旦面临这样的指控或纠纷,不要凭着感觉去和对方纠缠“黑吃黑”的道理,也不要自己胡乱猜测法律的判定。
最要紧的一步,是带着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沟通记录、转账凭证、能证明钱款用途的消费记录等——尽快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能帮你准确梳理行为的性质,判断法律风险到底有多大,并为你规划最稳妥的应对策略。每个案子的细节都千差万别,一笔钱在不同情境下的法律定性,可能天差地别。

处理过这么多案子,我深知当事人遇到这种事时的困惑与压力。很多问题看似一团乱麻,但只要找准法律关系的线头,一层一层去剖析,总能看清路径。别让愤怒和误解,耽误了真正重要的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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