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在会见一位企业负责人时,他反复问我:“我们之间一直合作得好好的,怎么就成了刑事案件?”说实话,这个问题我这些年已经听过太多次。尤其是在私营的小微企业里,内部管理的漏洞和人情化操作,有时比市场竞争更致命。
在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我见得最多的就是虚构类操作。比如,虚增采购量、虚构项目、虚挂人员,而且常伴随与外部人员的配合。有的公司负责人会把亲属朋友挂在公司名下,领取工资,但实际上并不提供劳动,甚至工资卡还由负责人自己保管。这类行为表面上是“灵活用人”,但在司法认定中,很容易被视为以虚构事由占有公司财物。
另一种是财务处理环节的舞弊。常见的就是用不合规的发票报销、入账。有些是因为实际支出没有正规发票,或者行业规则限制入账,那么就会动起“想办法搞张票”的念头。我经手过一个虚开发票罪的案件,涉案金额不小,牵连了多家公司。虽然和职务侵占罪本身不是同一指控,但背后的风险逻辑是相通的,财务造假往往会让企业处于刑事风险边缘。
还有最直接的:变卖公司资产、私收货款并据为己有。有些老板觉得公司就是自己,无论货款还是资产,都能私下支配。但一旦股东关系紧张,这种“习惯性操作”很可能被当作证据提交给侦查机关。
多数涉职务侵占的当事人,问题都不是一天之内发生的。比如,小股东要求查看账目、凭证,你拒绝提供;或者财务往来中出现了不合理的延迟和混同。这些都是案件升级的高危时刻。如果在这个阶段及时处理,有时是能谈下来、不进入刑事程序的。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的初步调查阶段,还存在一定的沟通和和解空间。但如果涉案金额被认定为较大,就有可能直接立案侦查。到了那一步,即便退还款项,也未必能轻易终结案件。所以,“等对方报警再说”通常是非常被动的做法。
职务侵占案件的辩护,不只是法律问题,往往还要结合财务审计,深入分析资金的流向和性质。有些看似侵占的资金,经过核对,可能只是公司与股东之间正常往来。如果能在这方面找到切入点,就有机会说服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重新衡量案件性质。
我和团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经常会联合会计师、审计师,对账目重做分析,确认是否存在资金混同、是否能拆分出合法部分。有时,即便涉案金额不小,通过证据重组,依然有辩护空间。
归根结底,如果企业本身存在上述风险行为,应当尽早整改,别等到矛盾公开化甚至被报案时才去亡羊补牢。而一旦涉刑,尽早找专业律师介入,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厘清问题,也能为争取更好的结果赢得时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