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个月,有位当事人来找我。他开门见山就说:“叶律师,这些钱是我让他们贷款给我使用的,涉及不少人。”这句话听着简单,但作为办了十八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心里“咯噔”一下。因为这往往是一道模糊而危险的分界线——一边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另一边可能就是让人不寒而栗的诈骗罪指控。今天,我就想结合经验,和大家聊聊这道线该怎么看,万一不小心越过去了,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很多人会困惑,我明明打了借条,约定了利息,怎么最后就成诈骗了?这里的关键,在于借款时的“主观意图”。
简单说,法律上区分的关键是:你借钱的时候,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从一开始,你就没打算还,或者明知自己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还虚构事实去借钱,那性质就可能变了。我常跟团队同事讲,判断这个不能只听当事人自己说“我想还”,得看客观行为。比如,钱的真实用途和借款时说的是否一致?有没有进行明显的挥霍?在明知资金链已经断裂时,是否还在以各种理由“借新还旧”?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就像开头提到的那位朋友,事情发生在去年年底,他被刑事拘留,三十天后取保候审。案子目前还在公安阶段,但已经能感受到山雨欲来的压力。公安初步统计的涉及人数不少,认定的损失金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反复强调,钱是他安排人去贷的,也是他在负责偿还,到被拘留前已经还了相当一部分。这些陈述很重要,它们是辩护的基础。但办案机关更关注的,可能是剩下那笔不小的缺口是怎么形成的,以及当初借款时,他给“出借人”描绘的图景是否真实。
刚才提到的“缺口”和“图景”,就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地方。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前,会重点梳理两个东西:一是完整的资金流水,二是所有相关人员的言词证据。
资金流水是“死证据”,它客观记录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比如,当事人说钱用于投资项目了,那流水能不能对应上?他说已经还了一部分,还给了谁,金额是否能核对?如果流水显示资金在多个账户间空转,或者有大量资金流入与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那解释起来就会非常吃力。
而言词证据,特别是被害人(出借人)的陈述,是“活证据”。他们当初为什么愿意掏钱?是因为当事人许诺了高额利息,还是因为相信某个具体的、美好的投资项目?或者,仅仅是出于朋友义气?办案人员会逐一核实。这里就涉及一个更敏感的问题:有没有“虚构事实”。比如,为了借钱,是否编造了不存在的生意伙伴、伪造了交易合同?哪怕只有几笔交易是虚构的,也足以让整个行为的性质发生质变,从民事欺诈滑向刑事诈骗。
我接触的不少案子,当事人直到坐在审讯室里,才意识到当初随口的一句夸大承诺,或者为了应急而编的一个借口,会在法律上被如此严肃地定性。那位当事人也提到,圈子里的都是熟人面孔,这有利有弊。利在于,彼此知根知底,借款基础可能是长期的信任;弊在于,一旦信任破裂,所有“内部情况”对方都一清二楚,任何不实之处都很难隐瞒。
如果已经面临这样的局面,像那位当事人一样处于取保候审中,案件可能即将移送检察院,该怎么办?我的建议是三个字:早、准、实。
一是行动要“早”。在案件还在公安机关侦查,或者刚移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是提出法律意见、沟通案件性质的黄金窗口期。一旦起诉到法院,再想改变定性就难得多。这位当事人上周刚做了最后一份笔录,内容是关于损失金额的鉴定,这说明侦查活动正在收尾,必须立刻重视起来。
二是辩护点要找“准”。不要泛泛而谈“我不是诈骗”,而要针对指控的核心,提出具体的反证。例如,着重梳理已经偿还的部分,证明有积极的还款行为和意愿;整理手头尚未收回的债权,说明自己具备偿还的客观可能性,并非“一无所有”;对于借款用途,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款项确实用于了生产经营等活动,而非个人挥霍。当事人提到还有数十万的外部应收款,以及可能通过诉讼追回的多还款项,这些都需要转化成扎实的证据材料。
三是态度要“实”。真诚、务实地面对问题,与律师充分沟通所有情况,包括不利的方面。涉及多人、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办案机关也会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当事人是否尽力弥补损失、是否认罪悔罪,都会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朝着不起诉(特别是相对不起诉)的方向去努力,还是做无罪辩护,抑或是争取罪轻和缓刑,这个策略的选择,必须建立在全盘、真实的信息评估之上,没有固定的公式。
说到底,从借款到诈骗,有时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跨过去可能身陷囹圄,退回来或许还有辗转的余地。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在这一步上心存侥幸,最后追悔莫及。法律是严厉的,但它也看重客观行为和真实意图。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站在这样的十字路口,我的建议是,不要独自纠结于“会不会判十年”的恐惧中,而是尽快寻求专业的帮助,把力气花在梳理证据、厘清事实上。毕竟,在法律的框架内,实事求是,永远是通往最优解的那条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