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个雨天,我在杭州拱墅区办公室接待了一位制造行业的企业主。他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欠下了几笔不小的债务。债权人频频打电话催讨,并暗示如果不还钱就会去走刑事程序。那种情况下,他想谈判,却又怕谈着谈着被扣上一顶“诈骗”的帽子。这种担心,其实我在18年的执业中见过太多。
很多企业主在公司暴雷后,对“谈判”天然抗拒,生怕多说一句就被对方抓住漏洞。但从经验来看,如果风险可控,谈判反而是收集证据的好机会。它能证明债务并非来源于诈骗,能展现还款意愿,也能确认对方付款的真实原因。
当然,这里面有个前提——谈判的风险一定要可控。举个例子,如果企业主情绪激动,在言语或文件中留下模糊甚至自相矛盾的表述,就可能给对方做文章的空间。这种情况对案件走向的影响非常大,所以第一步要想清楚,怎么谈、谁来谈、谈什么。
我会建议,在敏感阶段,企业主本人最好不要单枪匹马去面对债权人。可以让信任的朋友或同事代为参与,以缓冲情绪和避免直接被套话。在谈话内容上,核心应围绕账目核对、后续还款计划、以物抵债设想等客观事项,而不是去反复解释企业之前的负债背景或者争辩所谓的欺诈指控。
记得前年一位做贸易的王某,正是通过第三方参与谈判,既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态度,又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那次谈判中,我们完整记录了对方说明资金支付原因的过程,这份记录后来成为关键证据,帮助王某在案件中顺利脱身。
很多人把谈判的成败看成唯一目标,觉得没达成协议就是失败。其实在法律角度上,谈判的另一个价值在于“还原案情”——用双方交换的事实核对信息,固化有利证据,即便协议未达成,也可能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
我曾带队处理过一家杭州科技企业的债务纠纷,最终谈判没有达成还款协议,但我们从谈判记录中确认了资金支付与诈骗无关的核心事实。这一点,让检察机关在审查阶段就放弃了刑事指控。
所以,企业主在暴雷后并不一定要躲着债权人。只要事先设计好谈判策略,控制参与人、集中话题、提前准备记录方式,谈判不仅是沟通的工具,更可能是保护自己的手段。风险可控时,勇敢面对,反而能多一份安全感。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