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所里,我经常听到一种困惑的提问:“叶律师,我明明也是被骗的,为什么警方把我列为嫌疑人,还让我取保候审?”这种身份上的模糊感,是很多卷入复杂借贷或经济纠纷的朋友最深的焦虑。昨晚翻看案卷时,我又想起了去年处理过的一起案子,和今天要谈的情况颇有相似之处。
记得有次在律所,一位满面愁容的张先生向我倾诉。他的朋友C以各种理由多次向他借款,累计金额上百万,但回款寥寥无几。后来张先生自己资金也紧张,便向另一人A借钱周转。问题就出在这里:A认为张先生和C是合伙演戏来骗他的钱。于是,一个单纯的民间借贷链,在警方看来,就具备了“虚构借款理由、骗取财物”的诈骗嫌疑。张先生觉得自己是C的被害人,但在A的报案视角里,他却成了骗取自己钱财的“嫌疑人”。法律认定,看的不是你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客观证据和行为在整个事件链条中所呈现的性质。当资金流向复杂、人员关系交错时,你自以为清晰的“受害人”身份,在侦查初期很容易被暂时覆盖上“嫌疑人”的标签。这往往是误解的开始。
那么,如何把“嫌疑人”的标签撕下来,让“被害人”的身份清晰浮现?关键在于证据,尤其是资金流水。刚才提到的张先生,他的案子后来出现转机,正是因为梳理出了一张清晰的资金“流向图”。除了和C的借贷,调查中还牵出另一个朋友D。原来,D欠C的钱,但因为C收款不便,D便把数十万元转给了张先生,张先生随即转给了C。在整个过程中,张先生没有截留一分钱,纯粹是帮忙过账。他保留了所有转账记录,每一笔都是“D转给我,我立刻转给C”,时间、金额完全对应。这些客观的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记录,比任何口头辩解都更有力。它们像一张路线图,清楚地证明了资金只是经他之手,最终目的地是C,而他本人并未非法占有。这正是检察官在审查时,可能认为其不构成犯罪、因而未将其纳入认罪认罚范围的重要依据。但请注意,这只是开始。
拿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很多当事人会长舒一口气,甚至觉得“没事了”。说实话,这种想法很危险。取保候审不等于案件终结,你仍是“犯罪嫌疑人”,案件仍在侦查。这时,有两件事绝对不能松懈。第一,是继续系统性整理证据。就像张先生做的那样,把所有涉及A、C、D等人的所有资金往来记录,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成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果还能找到佐证的聊天记录(哪怕部分丢失),也要一并提交。你的目的只有一个:向办案机关证明,你在整个事件中,没有诈骗的共同故意,也没有非法获利,实质上是陷入了他人设计的圈套,同样是受害者。第二,是谨言慎行,注意沟通方式。与办案人员沟通时,陈述事实即可,避免情绪化表达或前后不一的矛盾说法。不要因为对方态度和蔼就放松警惕,也不要因为对方严肃就慌乱。稳步推进证据提交工作,用扎实的材料去说话,才是争取“不起诉”决定的务实路径。
办案子有时像拼图,当事人手里可能只有几块碎片,感到迷茫和害怕是正常的。律师的工作,就是帮助他找到散落各处的其他碎片,拼出一幅能让办案机关看懂的完整图画。当资金流向被清晰还原,行为性质自然得以澄清。这条路需要耐心和细致,但方向对了,光就在前面。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