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我们也在网上查了,跟我们家情况差不多的案子,人家判得很轻,怎么到我们这儿就这么重呢?”
家属拿着一沓打印出来的判决书,眉头紧锁,语气里满是困惑和不解。他们觉得,案情差不多,金额也相近,凭什么别人能取保、能缓刑,自家的亲人却要面临更重的处罚?是运气不好,还是遇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先让助理给他们倒杯热水,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这种焦虑,我完全理解。但在法律的世界里,“差不多”这三个字,可能意味着天差地别。今天,我就想借着这个话题,和你聊一聊,为什么网上查到的“同款”案件,往往不能作为自己案子的参考。
这就像在网上买衣服。你看到模特穿着很好看,以为自己穿上也是同样的效果,结果买回来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为什么?因为你和模特的体型、气质、搭配都不同。刑事案件也是如此,你在网上看到的判决书,很可能是一件经过“滤镜”处理的“卖家秀”。
一个案子的最终判决,绝不是简单地看罪名和金额就够了。法律上有一系列复杂的量刑情节在起作用。比如,当事人是不是主动投案的(自首)?在共同犯罪里扮演的是主角还是配角(主犯/从犯)?有没有尽力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退赃退赔、刑事和解)?这些情节,每一样都可能影响刑期的长短。很多判决书的公开版本,未必会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
我记得前年办过一个职务侵占的案子,当事人家属来的时候也是拿着一份外省的判决,说别人的金额更高都判了缓刑。但我仔细看完他们的案卷后发现,那个网上的案例里,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协助抓获了同案犯。而我们的当事人,不仅没有这些情节,在侦查初期的态度还很反复。你看,这就是“同款”背后的不同“体型”。不深入案卷,只看表面的罪名和金额,很容易产生误判。
如果说每个案件自身的细节是内因,那么办案的“时空坐标”就是重要的外因。办案子有点像解一道数学题,不仅要知道公式,还要看清题目所在的坐标系。这个坐标系,一个是空间,一个是时间。
先说空间,也就是地域差异。中国太大了,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都不一样。因此,最高法和最高检会有一个总的量刑指导意见,但各个省份还会根据本地情况出台更详细的实施细则。比如,同样是盗窃罪,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立案标准可能会比欠发达地区高一些。这就意味着,你在北方某城市看到的判决,拿到杭州来,可能起刑点就不一样,完全没有可比性。
再说时间,也就是法律的更新。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司法解释也一直在出台和修订。刑法适用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叫“从旧兼从轻”,简单说就是,新旧法之间,哪个对当事人有利就用哪个。比如近两年对“帮信罪”等涉“两卡”犯罪的司法解释就做了调整,对入罪门槛和责任划分有了更细致的规定。去年还按照旧标准办的案子,到了今年,可能因为新规的出台,处理结果就完全不同。拿着去年的判决来衡量今年的案子,就像用旧地图找新路,自然会走偏。
除了案件本身和法律规定,还有一个因素也常常被忽略,那就是特定时期、特定地区的“刑事政策”。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严打”。
有时候,某种犯罪在一段时间内高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司法机关就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这个“风口”上,这类案件的量刑标准通常会从严掌握。比如前几年的打击境外电信诈骗,就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对那些频繁出境到诈骗窝点的人员,不仅不适用缓刑,量刑起点也提得很高。
我曾经办过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子,因为涉及的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很大,很快就被定为专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机关考虑的就不仅仅是单个被告人的行为,而是整个案件的社会效果。家属拿着其他普通的“非吸”案件判决来比较,其实意义不大,因为案子的“天气”已经完全不同了。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想告诉你案子没希望了,恰恰相反,是想提醒你,不要把精力耗费在和网上案例的比较上。每个案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与其纠结于“为什么我们不一样”,不如尽快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一头扎进案卷里,去寻找属于这个案子独有的、能够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把希望寄托于运气和比较,不如把功夫下在阅卷和沟通上。这,才是我们作为律师,能为当事人做的最实在的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