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所接待室里,我常遇到这样的当事人:因为公司涉侵犯著作权案被牵连,问起具体拿了多少钱,他一脸茫然,说工资都是现金发的,自己也记不清了。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叶律师,如果我说不清自己到底赚了多少,是不是就没事了?”
说实话,这种想法是一个很常见的误区。今天,我就结合团队办理过的几类案件,和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自己的“个人违法所得”查不清楚,案件就无法推进。这其实混淆了定罪依据和量刑情节。
在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中,核心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未经许可复制发行”的行为,以及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数额”或“复制品数量”。这个“数额”往往指的是整体的销售金额或经营总额,是相对客观、有流水或合同可查的。而“个人违法所得”更多是作为量刑和判处罚金时的一个参考因素。所以,即便个人获利部分因为现金交易、账目混乱等原因难以精确查明,只要整体的犯罪金额能够查清,定罪的基础依然存在。这就像查一间工厂的产出,我们可能弄不清每个工人具体分了多少,但厂房里生产出的产品总值是能算出来的。
既然个人违法所得难以查清,法庭上法官自然会向当事人本人核实。通常的问法是:“你在其中获得了多少收入?工资大概是多少?”
这个时候,当事人的回答至关重要。我见过一些当事人,出于恐惧或误解,给出了明显偏离常理的极低数额,比如声称在核心岗位工作数月,月收入仅一两千元。这种回答,在司法人员看来,往往不是“记忆不清”,而是“拒不供述”或“无悔罪表现”。它非但不能帮助自己,反而可能让司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在刻意隐瞒、态度不端,从而在量刑时作为一个不利情节予以考虑。司法实践中有其内在的逻辑和常识判断,过于离谱的陈述,很难被采信。
那么,当记忆确实不清晰,又不想因乱说而陷入被动时,该怎么办?我们的经验是:在记忆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种“适当从低”的稳健陈述策略。
这不是教当事人说谎,而是基于一种现实的诉讼策略。例如,当事人确实拿的是现金,记不清每月具体是五千还是六千,那么可以结合当地同类岗位的大致薪资水平,给出一个相对保守但符合情理的区间范围。这样的陈述,既回应了法庭的询问,体现了配合态度,也为自己预留了空间。因为罚金的判处,法院会综合考虑经营总额、个人作用、获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并非完全取决于你的口头陈述。一个合乎情理、态度诚恳的回答,远比一个夸张的、试图完全撇清关系的说法要来得安全。
说到底,面对法律程序,诚实永远是底线,但“诚实”不等于不需要策略和技巧。在事实基础上,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经得起推敲的陈述,本身就是一种负责任的应对。
希望以上分析,能帮助正面临类似困惑的朋友们,理清思路,更妥善地应对案件。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