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个刚服完刑的朋友在高铁上联系我。他已经做父亲一年多,却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日常除了陪孩子,就是来找我聊聊。那一刻,我很能理解他的处境——案件结束,并不代表生活上的重重难题就此消失。
这些年来,我们跟不少案件已结或服刑期满的当事人保持联系。一方面,这是为了深入理解曾经的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预防他们在生活中出现新的困境。毕竟,法律结束了案件,但人的生活还得继续。
很多当事人刑满释放后,会陷入一个常见的心理误区:过度自卑,觉得社会已经将他们抛弃,甚至怀疑自己无法改变现状。说实话,我刚执业时,也一度以为这个阶段已经是他们的“自由”,直到接触多了才发现,心理的枷锁往往比铁门更重。
不止一次,我告诉他们:过去的错误不能成为一辈子贴在身上的标签。记住自己的过去,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把眼睛放在未来。就像我在办理某诈骗案后的那位当事人,他出狱后每天习惯性的回想当年的事,结果越想越焦虑,开始失眠,最后甚至萌生重操旧业的冲动——这是最危险的状态。
我常比喻办理案件像解九连环,一步步往前拆,不掉头看已经解开的环。生活也是如此,如果老是回头看,只会被过去的环绕困住。真正要防的陷阱,不在刑罚里,而在自我定义里。
刚才说到心理枷锁,紧接着就是现实的障碍。很多工作岗位的确会对有过犯罪记录的人设置门槛,这不是一两句话能消除的。我的建议是:先学会接受这份限制,不要抱着“我必须和别人一样”的期待。
有一次,一位从事过非法经营的当事人刑满后找工作,总抱怨工资低、与人交往拘谨。一个月后,他在某物流公司做了基础岗位。我问他的感受,他说“收入不高,但比监狱大墙外的空气要好得多”。那一刻我知道,他已经踏进了正常生活的轨道。
这段时间最怕的,就是闲散。闲着容易胡思乱想,容易再次被诱惑拉偏方向。有的朋友说:“我天生不普通,要做更大的事”。这种念头,其实是毒药。越是想证明自己与众不同,越可能重走老路。反而,把普通日子过好,才是最大的胜利。
有位当事人的妻子,对他说“暂时没工作也没关系,我养你”。这句话对他来说,比任何赚钱途径都更重要。支持,不一定是物质的,而是让当事人在重新生活时不至于孤立无援。
在迷茫期,有人能听你说话,就能让心态稳定下来。正如那位高铁联系我的朋友,他迷惑时再次找到我,只想听一句方向性的提点。我告诉他,迷茫很正常,关键是不要在迷雾里原地打转,而要一步步走向能看得见路的地方。
总结下来,刑满释放后真正的挑战不在于法律,而在于心理与生活的重新定位。认清过去却不被它束缚,接受现实并脚踏实地行动,加上身边人的支持,这三条路能帮助很多人避免再次掉进深渊。平凡的日子,也能是幸福的日子。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