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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大额诈骗案为何悬而未决?被害人可以这样做

2025-12-16

案件为何“卡”在公安阶段?

我见过不少诈骗案件的受害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忍不住问我同一个问题:叶律师,这案子怎么还没动静?比如去年年底,一位做企业的张先生来找我,他遭遇的诈骗案,金额相当大,嫌疑人也抓进去好几个月了,可每次去问,得到的答复总是“还在侦查”。他心里的那份焦急和不确定,我能清晰地感受到。

从法律程序上看,嫌疑人被逮捕后,案件长期停留在公安侦查阶段,通常有几种可能。最常见的情况是,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权利。比如,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案情重大复杂时,就可能依法延长。在实践中,延长两次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已经延长了两次,那么按照程序,案件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日子就不远了。

还有一种可能,是案件其实已经走完了公安到检察院的第一个来回。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给了检察院。但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案件于是又回到了公安机关手里,重新开始计算补充侦查的时间。整个过程,作为被害人,如果办案单位没有主动告知,是很难知情的。这中间存在一个“信息差”,而打破这个信息差,恰恰是被害人可以主动去做的第一步。

被害人如何打破“信息差”并推进案件?

刚才说的“信息差”,其实是很多被害人焦虑的根源。你不知道案子到哪一步了,也不知道该找谁问。在这里,我想强调一点:被害人并非只能被动等待。法律赋予了你一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关键在于如何有效运用。

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是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律师作为辩护人(在被害人一方,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在侦查阶段,被害人委托律师了解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是常见做法),有权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即便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前,律师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检察院案管中心查询案件是否已移送,或者预约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表达被害人的诉求。有些地区的检察院,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是允许律师查阅、复制案卷材料的。这扇“窗”能不能打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业、及时的沟通。

如果因为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委托律师,当事人也完全可以自己行动起来。带上你的身份证,直接前往办案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现在各级检察院都有规范的接待流程,你可以通过案管中心的预约系统,申请与承办检察官见面。见面的目的很明确:第一,了解案件目前处于哪个诉讼阶段;第二,诚恳地陈述你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和你对追赃挽损的迫切希望。这种面对面的沟通,往往比电话询问更有效,也能让检察官更直观地感受到被害人的诉求。

办案子有时像解一个复杂的九连环,需要耐心,也需要找到正确的那一环去推动。无论是为了推动案件进程,还是为了最终能尽可能追回损失,保持与办案单位的良性、理性沟通,都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别让自己的案子,只在心里焦急,却停滞在行动之外。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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