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接待过一位在滨江工作的朋友,他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立案调查。事情的起因,是他在一家按摩店做前台接待,结果警方认为店里存在诱导消费,属于所谓的“套路嫖”或隐性诈骗行为。这位朋友一头雾水,强调自己只负责安排顾客进房间,并未参与其他环节。
很多当事人遇到类似情况时,第一反应是:“我只是履行服务,怎么会变成诈骗?”但从法律视角来看,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也就是说,如果商家用虚假的信息让顾客误以为能得到某种服务,从而支付费用,而最终未履行或履行的内容明显低于承诺,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触及诈骗的边界。
例如,在这个按摩店的情境中,顾客购买了699元的SPA服务,如果商家明知顾客误解,却不澄清,并以模糊或暗示的方式让顾客完成支付,最终提供的只是劣质按摩或廉价精油服务,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行为。
但如果服务是实实在在履行的,内容与合同描述基本相符,哪怕顾客觉得“不值”或“不满意”,一般是民事合同纠纷,而不是刑事诈骗。这也是我反复提醒当事人的:关键要看服务是否兑现,以及是否存在虚构事实的环节。
很多人会混淆诈骗罪与合同欺诈,但两者的本质不同。合同欺诈通常发生在交易中,一方通过虚假宣传或夸大承诺诱使另一方签订合同,比如宣传“全套SPA”却只提供基础按摩。这类行为的处理路径通常是民事途径——解除合同、退款或赔偿,而不是直接入刑。
诈骗罪则要求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从签约或推销的第一步,行为人就打算不履行服务或履行严重不符的服务,并通过虚构事实引导支付。如果商家只是技术水平差、服务达不到顾客心理预期,刑事罪名就很难成立。换句话说,诈骗偏向“骗你一笔就跑”,合同欺诈更像“履行得很差”。
实务中,要判断性质,就看三点:有没有虚构事实、有没有隐瞒真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少一样,这个罪就立不起来。
我见过不少前台接待、客服、助理因为模糊的岗位职责被卷入刑事案件。说实话,第一次办类似“套路消费”案时,我自己也有些困惑。但总结下来,如果想避免卷入风险,有几个实用建议:
明确服务范围:接待环节中,尽量让顾客清楚消费内容,不要暗示或引导联想出不存在的服务。
避免参与模糊宣传:如果公司用含糊广告吸引顾客,接待时保持中立,不进一步渲染模糊信息。
保留证据:接待过程中,尽量有聊天记录或书面确认,日后可以证明自己并未参与虚构事实。
注意退款处理:退款政策要透明,避免“卡里的钱无法退”的情况,因为这会加重警方认定的“非法占有意图”。
在法律实践中,“明知”是警方指控的关键。但证明“明知”非常难,也很细致——你的话术、动作、甚至沉默,都可能被解读为配合诈骗。所以,遇到疑似灰色操作的业务,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不参与、不引导。
总结来说,诈骗与合同欺诈的界限,往往在“非法占有意图”和“虚构事实”上。对于前台、客服等岗位,如果只是机械履行明确的服务流程,并未参与虚假宣传或隐瞒关键信息,那么在刑事上通常不构成诈骗。但现实中,警方判断往往会先从表面看。所以,一旦涉及此类案件,保留证据、理清自身角色是最重要的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