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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赔诈骗款,能否免于刑罚?

2025-10-10

“律师,我家人一时糊涂参与了诈骗,现在我们已经把全部钱款退还给受害人了,能不能不判刑啊?”这是我们团队在接待咨询时经常听到的问题,也是许多家属最关心的事情。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明明已经退赔了损失,检察院还是可能起诉?其实,退赔退赃并不等于犯罪不存在,但它确实可能改变诉讼的结果和当事人的命运。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旦实施了诈骗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即已成立。那么,退赔在这一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目前仍然有效)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不是空话,我们有真实的案例为证。例如,北京朝阳区一起企业补贴诈骗案中,当事人庞某被指控利用某旅游平台活动漏洞,虚假刷单骗取补贴3万元。团队律师紧扣“金额低、退赔全、认罪认罚”的核心辩点,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对庞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个案例是北京顺义区一起诈骗案,当事人魏某被指控在职期间伙同他人虚构服务骗取被害人钱款。团队律师通过全面梳理证据链条,结合当事人从犯地位及认罪认罚情节,最终说服检察机关采纳“情节轻微不起诉”观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从司法实践来看,以下几种情况获得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性较大:诈骗数额刚好达到或略超过立案标准,但有全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情节;系从犯,参与程度不深,获利较少;获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得到化解;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法律谚语云:“法律不强人所难”。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也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对悔过自新者的宽容。正如古人所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些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比如浙江象山一起案件中,检察官不仅对因被骗走投无路而盗窃的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还通过立案监督程序将诈骗沈某的刘某抓获归案,最终帮助沈某追回了全部损失,让她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是所有退赔案件都能获得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数额、作案手段、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多种因素。对于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诈骗案件,即使全部退赔,也可能会提起公诉,但退赔情节仍然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例如,在一些高额诈骗案中,退赔行为被视为悔罪表现,可能减轻刑罚,但无法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对于家属来说,家人涉嫌犯罪无疑是一场灾难。但请记住,黑暗的时刻不会永远持续。重要的是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了解案件情况;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全额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理性和耐心,相信法律的公正。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故事,每一次退赔都是一次赎罪的努力。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条文,它也能传递司法温度,认可真诚的悔过。虽然退赔不一定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但它确实是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法律不会辜负每一个真诚悔过的人,也不会放过每一个恶意作恶之人。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关注本公众号进行咨询。我们团队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提供更专业、更切合实际的解答。法律之路虽曲折,但总有希望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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