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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从三年实刑到缓刑,一场艰难的辩护

2025-12-05

很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努力打拼。他们可能在一个普通的岗位上,做着看似寻常的工作。直到某一天,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或是一时的糊涂,卷入了某些事情,生活突然按下暂停键。电话那头传来家属焦急的声音,说人已经被带走好几个月了,案子定性为电信诈骗,金额不小,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是三年多,感觉天都要塌了。

是的,在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司法解释里,有一个清晰的数额门槛。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也就是三万块钱,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这是一个很严肃的法律红线。所以,当涉案金额远超这个标准时,当事人和家属的担忧,是完全能够理解的。最近办结的一个案子,就经历了从法定刑三年以上、逮捕、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三年多,到最终全案适用缓刑的完整过程。获得这个结果,我们很欣慰,也想和大家聊聊这背后的波折与转机。

误区:签了字,就“定”了?

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认为,在检察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看到了白纸黑字的量刑建议,比如“有期徒刑三年X个月”,这个结果就基本确定了,法庭上只是走个程序。

这种想法,其实是一个普遍的误区。量刑建议,本质上是检察院基于在案证据和对案件的理解,向法院提出的一个“建议”。法院在最终判决时,会独立进行审查。它既要尊重检察院的意见,更要全面审查案件的全部事实、证据,以及庭审中出现的所有新情况。

就拿这个案子来说,几名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都签了认罪认罚,也退了一部分赃,所以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三年多实刑,这符合当时的案件状况。但是,事情在法庭上发生了转变。

破局:手上的牌,真的打完了吗?

庭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开庭时,几名被告人当庭表达了强烈的意愿:愿意尽最大努力,全额退赃,弥补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这个表态非常关键。

全额退赃,和部分退赃,在法律评价上是不同的。它直接关系到“悔罪态度”和“弥补损失”这两个重要的量刑情节。公诉人当庭也表示,如果能够实现全额退赃,同意法庭对量刑进行调整。这就为我们提出更轻的量刑建议——适用缓刑——打开了法律上的空间。

当然,争取的过程绝非一帆风顺。公诉人当庭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也很充分:这是电信网络诈骗,金额远超三万元;而且有类似案例,金额更小的都没判缓刑,这个案子似乎更没有理由适用缓刑。

这个时候,辩护的重点就不能再停留在“是否认罪”这个层面了。需要向法庭清晰地阐明,为什么这几个“年轻人”在这个“具体”的案件中,符合适用缓刑的“具体”条件。我们向法庭强调了几点:

这些情节综合在一起,构成了他们“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判断基础,这正是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辩护,有时就像在既有的事实框架内,重新梳理出那条最能体现刑罚个别化、最有利于当事人的逻辑脉络。

实践:在法庭上,如何把“故事”讲好?

这个案子最终能判缓刑,法官在面临反对意见时,依然坚持独立审判、罚当其罪的原则,确实非常不容易。而从当事人和辩护的角度看,我们能从中总结出一些有价值的经验。

首先,态度和行动要一致。认罪认罚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它需要贯穿始终的诚恳态度和实实在在的补救行动。当庭表示愿意全额退赃,并随后迅速落实,这比任何口头上的忏悔都更有力量。

其次,要理解法律的“弹性空间”。法条是刚性的,但每个案件的情节是千差万别的。法律赋予了法官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情节裁量的权力。辩护工作的价值,就是帮助法庭看到这些独特的、可以从宽处罚的情节,并用法律语言清晰地呈现出来。

最后,不要放弃庭上的沟通。即便在认罪认罚的框架下,如果在庭审中出现了新的、有利的量刑因素(比如当庭达成新的退赔协议),依然可以、也应该提出来,供法庭综合考量。法庭审理是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机会。

这几个年轻人,在被羁押七个多月后,终于走出了看守所。从三年以上的法定刑,到三年多的量刑建议,再到最终的缓刑判决,这条路走得很艰难。但这无疑给了他们一个改过自新、重启人生的珍贵机会。法律是严厉的,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但法律也留有温情,给那些真心悔悟、努力弥补的人以回头之路。对于身陷困境的当事人和家属来说,专业、尽责的辩护,加上当事人自身积极的配合与补救,往往是黑暗中能看到的那束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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