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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犯法,老板要担责吗?聊聊“知情”的代价

2025-11-24

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自己本本分分地经营着公司,可手下的员工,却背着你,或者说,在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利用公司的资源做了些出格的事。突然有一天,麻烦找上门来,你又慌又委屈:“这事主要是他干的,我一分钱没拿,凭什么要我负责?”

我只是没管,又没拿钱,怎么也算犯罪?

我们先来做一个假设。你有一套房子租了出去,后来无意中发现,租客竟然在里面从事着违法活动。你没有参与,也没有分钱,只是觉得麻烦,选择了继续收租,假装不知道。你觉得,自己真的能完全置身事外吗?

你看,这其实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核心问题——“知情”与“放任”。在很多当事人看来,“犯罪”必须是自己亲手去做的。但法律上的“故意”,其实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积极追求,我就是冲着这个坏结果去的。另一种,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某个坏结果,却听之任之,放任它的发生。后一种,在法律上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回到旅行社的这个案子里来。作为负责人,你知道导游在利用公司的便利,组织游客,用他们的免税额度帮别人买东西,从而让上游的货主偷逃税款。你可能觉得,这只是导游自己赚外快的小动作,公司又没分红。但在整个链条里,你经营的旅行社,恰恰提供了最关键的一环:人。没有你的旅行团,这一切都无从谈起。你的“知情不报”和“默许配合”,实际上就是为这种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和便利。所以,我们才反复强调,当老板的,不能做“甩手掌柜”,对公司业务的合规性必须有最基本的警惕。否则,员工的“雷”,最终会炸在自己头上。

主犯和从犯,差的到底是什么?

我们再打个比方,就像看一场电影,里面有策划全局的幕后黑手,有冲锋陷阵的核心角色,也有负责望风、开车的辅助人员。虽然他们都参与了,但毫无疑问,他们的作用和罪责是完全不同的。

这个比方,其实就道出了刑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主犯和从犯。简单来说,主犯就是犯罪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主要实施者,起的是决定性作用。而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这个区分,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最终的判决轻重。《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利用游客“刷额度”逃税的案子中,那些真正组织货源、寻找买家、并最终获利的“水客”头子,是主犯。而旅行社的负责人,即便被认定构成犯罪,通常也只是起到一个辅助性的作用。你没有主动策划,也没有从偷逃的税款中直接分一杯羹。你的行为,是辅助性的、次要的。在辩护工作中,准确地区分主从犯,是我们为当事人争取罪轻判决的一个关键突破口。

最坏的结果,最好的准备:缓刑和罚金

好了,道理我们都明白了。现在你最关心的问题一定是:“叶律师,那到底会判多重?我会不会坐牢?”这是一个所有当事人和家属都会彻夜难眠的问题。我们不回避,坦诚地来分析。

我们办案的原则,向来是“悲观预判,乐观应对”。首先要看到最坏的可能性,然后才能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去争取最好的结果。在这个案子里,偷逃税款的金额是一个关键变量。但即便涉及的金额相当可观,只要我们能够成功地向法庭证明你的从犯地位,并且你没有直接从中获利,那么刑期通常会在一个比较低的区间。根据我们过往的经验,这类案件中的从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可能性很大,这就为适用缓刑创造了前提条件。换句话说,有很大的机会,你不需要实际服刑。

再来说罚金。罚金是主犯要承担的大头。作为从犯,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也会充分考虑你的作用大小。罚金的数额,不会是按照主犯的标准来,通常会是一个相对可以承受的范围。当然,最终结果如何,还需要看很多细节。比如,手下导游的笔录是怎么说的?他们是把责任都推到你身上,还是承认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这些都将影响法官的判断。所以,不要慌乱,更不要放弃。现在要做的,是冷静下来,梳理所有对你有利的证据,积极配合,为自己争取一个最好的处理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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