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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伪造公章,只为工作也算犯罪?

2025-11-16

“我就是为了盖个章方便工作,又没拿去骗人,怎么就被带走了?”这是我常在会见室里听到的困惑。一位做建材生意的当事人,因为客户催得急,找人刻了合作公司的公章盖在送货单上。他反复强调:“叶律师,我真的只是为了完成工作,从没想过害人。”可当他坐在审讯室里,看着那枚公章被列为证据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伪造即违法,无关动机

记得有位年轻创业者,为了节省时间成本,伪造了三枚合作单位的公章用于日常文件往来。他始终认为:“只要不骗钱,应该没事。”直到我们梳理案卷时,他才恍然大悟——法律对伪造公章行为的认定,重点在于“伪造”这个动作本身,而不在于你用它做了什么。哪怕你只是用它盖了一份无关紧要的文件,只要公章是假的,就可能构成犯罪。我们办理过的案件中,确实存在当事人因为伪造公章数量多、次数频繁,导致量刑加重的情况。

这背后的法理其实很明确:公章代表着单位的信用和法律责任,任何伪造行为都在破坏这种信用体系。所以当我们面对这类案件时,首先要帮助当事人认清——不能以“没造成实际损失”来自我安慰,法律关注的是行为本身的性质。

上下游追查,往往无处遁形

去年有个案例,当事人只是通过熟人介绍刻了枚公章,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两个月后,警方顺着印章店的线索找到了他。他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辩解:“这章我就用过一次,而且早就扔了。”但调查显示,这枚公章在多个场合出现过。

现代侦查技术让伪造公章的溯源变得相对容易。从制作环节的刻章店,到使用环节的业务往来,都会留下痕迹。很多时候,当事人觉得自己的行为很隐蔽,但在办案人员眼中,这些痕迹就像串联的珍珠,一查便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建议当事人,要客观评估自己的购买渠道是否容易追查。

面对讯问,坦白但不盲从

有位企业主管被带走后,一直纠结要不要辩解。他反复问我们:“我说实话会不会更糟?找个理由会不会更好?”经过深入沟通,我们帮他理清了思路:在这类案件中,如实说明公章的来源、用途和使用情况,往往比含糊其辞或编造理由更有利。

这里要特别说明,警方的侦查有时确实是为了追查整个伪造链条。我们遇到过不少案件,当事人最初只是配合调查,后来才发现自己处于某个伪造网络的中间环节。这时候,主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不仅有助于查明事实,也可能为争取从宽处理创造空间。

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情节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应对策略。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会见了解案件细节,才能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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