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待过一位年轻人,他坚信自己“没有赚钱”,只是在某个论坛用虚拟币交换视频。直到办案人员把后台数据摆在他面前——那些论坛币不仅能兑换成人民币,还能购买实体商品。那一刻,他才明白自己口中的“没有营利”在法律的放大镜下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们知道,法律对“牟利”的认定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泛。它关注的不是你最终是否把收益装进了钱包,而是整个行为是否具备财产属性。如果你的论坛币像游戏币一样可以流通、变现,或者能兑换成实物,这就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性利益”。哪怕你只是用这些虚拟币在论坛里购买其他服务,也足以被认定为牟利行为。
刑事辩护就像在下一盘复杂的棋,每个因素都会相互影响。126个视频本身可能不算特别多,但被1000人购买这个数字,会让整个案件的性质发生质变。
在司法实践中,传播数量和受众规模是叠加考量的。1000个购买者意味着你的视频可能已经被下载、转发、二次传播,造成的实际影响远超你的想象。这就好比往池塘里扔石头,单个石头的重量不重要,重要的是激起的涟漪能波及多远。当传播范围达到一定程度,即便你坚持“没有直接获利”,也很难改变案件走向。
很多当事人在取保候审后会长舒一口气,认为最坏的阶段已经过去。但取保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它意味着案件仍在推进,最终的处理结果远未确定。
关于不留案底的可能性,我们需要面对现实。一旦立案,想要完全不留任何记录确实非常困难。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所作为。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可以争取的是相对最好的结果——比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这些结果虽然会在办案系统留下记录,但不会伴随前科劣迹,对未来的影响会小很多。
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积极配合调查、深刻认识错误、争取受害方谅解(如果有)、展现良好的悔罪态度。特别是对于初犯、偶犯,如果传播范围有限、情节相对轻微,加上专业的法律帮助,争取最优结果是有现实可能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