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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收手机卡成诈骗共犯罪责悬殊

2026-06-22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只是收购了几张手机卡,既没打电话骗人,也没分到一分钱,最后却被定了诈骗罪。在杭州做刑事辩护这些年,我见过不少家属拿到拘留通知书时,第一反应就是困惑:这怎么会是诈骗呢?这背后其实涉及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共同犯罪。简单来说,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就是共犯。核心不看你在犯罪链条里干的是哪一环,而看你是否知道自己在参与犯罪,你的行为是否推动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在研讨一起电信诈骗案时,就遇到了类似的认定逻辑。

一、没直接骗人,为何构成诈骗罪共犯?

很多当事人家属问,他只是帮忙收了卡,怎么就成了诈骗罪?这就要从共同犯罪的本质说起。刑法明确规定,共同犯罪不要求每个人都亲手实施诈骗行为。只要事先有共谋,分工协作,共同促成犯罪结果,就应认定为共犯。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见当事人,而是先在会议室把整个犯罪流程拆开,看当事人的行为处在哪个环节。如果他为上游提供了手机卡、设备等关键通讯工具,且明知这些东西会被用于诈骗,那么他的行为就和最终的损失之间建立了直接关联。就像一台机器,他的零件虽然不是最显眼的那一个,但缺了它,机器转不起来。结合本案来看,行为人主动收购并交付手机卡的行为,就是在为诈骗提供必要的通讯支撑,这一步是让话术能打到被害人手机上的前提,因此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而非帮信罪这类轻罪。

二、同样是共犯,为什么退赔责任区别这么大?

这是本案最值得讲的一个点,也是我们团队内部曾经激烈讨论过的问题。电信网络诈骗分工极度精细,拿起电话骗人的和坐在家里收卡的,对犯罪的支配力完全不同。如果把所有损失都压在底层收卡的人身上,明显罪责失衡。法院在本案中确立了一条重要规则:对于像本案中这种仅提供通讯工具、不掌握诈骗流程、不控制赃款的辅助从犯,退赔责任以预期违法所得为上限,不需要对被害人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这背后的逻辑很清晰,责任要和参与程度匹配。我们团队在研判类似案情时,会反复分析当事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实际地位和主观恶性,因为这一点直接决定退赔范围的大小。本案还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承诺的报酬根本没拿到手。这种情况,法院没有因为未实际获利就免除退赔义务,但也没有超出预期收益范围去加重责任,最终退赔金额就卡在预期获利那条线上。

三、累犯身份下,为何刑期不算太重?

看到判决结果,有人可能会觉得一年五个月似乎不重。但别忘了,行为人之前就因电信诈骗受过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再次犯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他又主动供述、认罪认罚,构成坦白和认罪认罚的从宽情节。法院就是在从重和从轻之间进行了一次精确的平衡。这种平衡背后,凸显了我们对案件阶段性机会的把握。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时机和内容就需要专业判断。如果错过了窗口期,即便是同样的案情,量刑结果也可能不同。很多情况下,什么时候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和检察官沟通量刑建议,都需要律师在充分阅卷后给出建议。

说到底,诈骗罪共犯的辩护,重点不在于否认参与,而在于厘清参与的程度。收了几张卡、拿了多少钱、知道多少内情,这些细节往往就是决定罪责轻重和退赔范围的关键。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诈骗罪律师而看到这篇文章,记住,网络上的分析只是一种方向,真正能对当事人产生影响的,是把卷宗翻开、把证据排开的专业判断。

常见问题

诈骗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该做什么?

先别急着打钱私了,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抓住黄金37天的救援期。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或不批捕。

诈骗罪从犯,退赃退赔有用吗?能减多少?

有用。主动退赃退赔,尤其是获得被害人谅解,是重要的从宽情节。但退赔范围取决于参与程度,从犯可能仅需在自己所得范围内承担责任,这需要律师结合案卷分析。

收手机卡构成诈骗罪共犯,和帮信罪有什么区别?

关键在主观明知和共谋内容。如果知道卡是用于诈骗并提供,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如果只是概括知道可能被用于网络犯罪,则可能构成帮信罪。两者量刑差距很大,需要专业律师据实辨析。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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